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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热线

2026-06-30 09:53 来源:甘肃法制报

  民生热线

  车辆在商场地下车库被刮擦,安全视频缺失能否要求赔偿?

  金昌市民陈女士来电咨询:在某商场购物,将车辆停放在地下车库,取车时发现车门被严重刮擦。商场公共安全视频因故障未能拍到事发画面,且保安巡逻记录缺失。现在商场以“免费停车,不负责保管”为由拒绝赔偿。请问,房东能否主张商场承担部分责任?

  记者电话连线郭凯文律师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商场作为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对消费者在其场所内的人身、财产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免费停车是商场为吸引消费者提供的配套服务,不能成为完全免除安保义务的理由。本案中,商场公共安全视频故障、巡逻缺失,存在明显安保漏洞,应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网络“水军”恶意差评,商家如何维权?

  兰州市民陈先生来电咨询:经营的餐厅近期遭遇大量明显不实的差评,账号均为新注册,评论内容高度雷同,严重影响店铺评分和客流量。平台要求提供“恶意差评证据”才肯处理。请问,该如何维权?

  记者电话连线李艳波律师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雇佣“水军”发布恶意差评,属于商业诋毁行为。陈先生可对差评内容、账号信息、发布时间等进行截图公证,向平台正式发函,要求其披露相关账号的注册信息及IP地址;若查实系同行所为,可提起诉讼,主张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租客养宠物引发邻居投诉,房东能否提前解约?

  白银市民赵先生来电咨询:将房屋出租给张某,合同约定“不得养宠物”。张某入住后养了一只大型犬,邻居多次投诉噪音和异味。要求张某限期处理,但张某拒绝。请问,能否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记者电话连线郭凯文律师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养宠物”,承租人违反该约定,且经催告后仍不改正,已构成违约。赵先生可发送书面解除通知;若张某拒不搬离,可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解除并责令其腾退房屋。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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