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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法耀陇原】张掖:“司法良方”促生态保护

2025-08-24 06:52 来源:新甘肃

  新甘肃客户端记者 杨红丽

  初秋时节,行走在张掖市黑河林场,成片的杨树舒展嫩叶,一幅生机盎然的生态画卷。这满目葱茏之中,藏着一处占地500多亩生态修复示范地——涉林案件补植补造基地。

  这也是张掖市甘州区检察院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融入司法实践,聚焦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生态修复环节,构建起“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多元化协作”的补植复绿模式,旨在强化法律的威慑力,通过制度创新让受损生态得到有效修复,实现法律效果、生态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张掖黑河林场涉林案件补植补种基地。

  2021年,张掖市甘州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公安、林草等部门及甘州区青绿林草投资公司,在黑河林场建立涉林案件补植补种基地,针对违法行为人“无地补植”“管护缺位”等难题,通过签订代为履行协议、缴纳补植费用等方式,确保生态修复责任落到实处。

  过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人虽然被判处承担补植补造责任,但由于没有合适地块、缺乏专业技术、管护不到位等原因,树木成活率低下,生态修复效果大打折扣。如今,通过签订代为履行协议、交纳补植补造费用等方式,由专业的甘州区青绿林草投资公司统一实施补植补造,既确保了修复效果,又让违法者承担了应有的法律责任。

  以临泽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甘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田爱林滥伐林木案为例,被告人违反森林法规定,滥伐林木248株、立木蓄积41.5282立方米。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检察院依据相关规定,按“1株树20元×3倍”标准,督促田爱林缴纳补植补造费用14880元。法院审理时,因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最终以滥伐林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凭借‘惩治+修复+教育’举措,让法律惩罚与生态补偿形成闭环,既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又通过专业化、集约化的管护机制,大幅提升补植苗木的成活率。”甘州区人民检察院干警李文娟介绍,截至今年8月,涉林案件补植补种基地已代为补植苗木500余亩,让司法保护的成果切实转化为满眼绿意。

  500多亩涉林案件补植补种基地上,杨树长势喜人。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有司法护航。张掖黑河林场500多亩涉林案件补植补种基地,已经成为张掖生态司法保护的生动注脚,是检察机关主动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的责任担当,也是司法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

  “在推进生态恢复性司法中,我们把‘生态修复示范地’作为教育、示范基地,传递‘谁破坏、谁修复;谁污染、谁治理’的恢复性司法理念。”李文娟说,惩罚违法犯罪是手段,保护生态才是目的。

  如今,张掖通过“刑罚+修复”“司法+行政”“服务+教育”三条主线交织,构建起了“全链条”生态司法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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