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正确政绩观担好发展之责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干事、创业的“总开关”,决定着发展方向和工作成效。奋进新征程,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能否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不仅关乎一地一域的发展,更关系现代化建设全局。党员干部担好发展之责,必须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重大问题,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应有力量。
校准“功成不必在我”与“功成必定有我”的价值坐标,夯实持久发展的思想根基。发展是连续的过程,真正的好政绩往往需要接续奋斗,正确的政绩观体现为对历史负责、对长远负责的胸襟和担当。显绩与潜绩是辩证统一的,那些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潜绩”,往往是成就未来“显绩”的坚实基石。党员干部要涵养“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胸怀,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既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又要有“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一棒接着一棒跑,一任接着一任干,切实把发展的蓝图绘到底,创造出真正有益于长远、惠及于群众的过硬政绩。
把稳“尊重实际”与“遵循规律”的方向指针,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要求。衡量政绩的优劣,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和发展规律。正确的政绩观,必然建立在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基础之上。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本地区本部门的发展阶段、资源禀赋和条件约束,不好高骛远,不脱离现实。要深刻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特别是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规律性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作决策、上项目、促改革,都要看是否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是否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是否有利于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要坚决防止盲目蛮干、大干快上的冲动,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确保各项工作都沿着科学、理性、健康的轨道推进。
坚守“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为民初心,擦亮人民至上的价值底色。政绩归根结底要由人民来评判。正确的政绩观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始终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看是不是有助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是不是能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把评价政绩的“表决器”交到群众手中,用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的最终标准。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花架子,不务虚功,聚焦民生关切,拿出实招硬招,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实际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书写“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合格答卷。(何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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