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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让离婚财产分割迎刃而解

2026-03-30 11:06 来源:新甘肃·甘肃法治报

  原标题:公证:让离婚财产分割迎刃而解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齐洪德

  从四处碰壁、求助无门,到产权清晰、意愿落地……前不久,天水市公证处为张女士办理了“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书公证+遗嘱公证”后,圆满解决了困扰其许久的难题。

  前不久,张女士带着疲惫和不安走进天水市公证处,对丁书娣公证员说:“我的事找过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过律师,打过官司,都未能解决,我来咱们这儿碰碰运气。”

  当事人张女士的困境,源于一场离婚诉讼。

  2022年6月,张女士与丈夫苏先生因婚姻纠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判决离婚且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后经法院判决离婚,法院针对婚内共同购置的一套住房,判决张女士按市场价值向苏先生支付25万元补偿款,在判决书中未明确张女士支付补偿款后,案涉房屋归女方个人所有。

  2025年12月,张女士身体抱恙,想把法院判决的房屋过户到自己女儿名下,给女儿和外孙一份生活保障。可当她满怀希望地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时,却被泼了一盆冷水,工作人员明确告知,一是离婚判决书未判定房屋归张女士所有,房产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张女士无法单方处置;二是该房屋为单位集资房,暂不具备直接过户条件。

  这可怎么办?心急如焚的张女士辗转于法院和多家律所之间,让这位本就身体虚弱、心系女儿的母亲,陷入困境。

  听完当事人的陈述,丁书娣仔细梳理案件,发现了张女士存在的焦点问题。

  丁书娣积极联系了张女士的前夫苏先生,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之上,向其释明法律规定与双方权利义务。在征得二人一致同意后,依据自愿、平等、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为双方办理了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书公证。协议中明确约定案涉房屋归张女士个人单独所有,双方就该房屋再无任何财产争议,彻底弥补了相关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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