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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检察办结一起校园盗窃案

2026-04-09 10:09 来源:新甘肃·甘肃法治报

  原标题:安宁检察办结一起校园盗窃案

  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陈婧)近日,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高校校园盗窃案尘埃落定。面对被告人“零口供”、现场公共安全视频缺失、多名被害人未及时报案等多重困境,办案检察官深挖细节、多维取证,以完整严密的证据链锁定犯罪事实,最终依法对李某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案件经一、二审审理均得到法院支持。

  2024年11月,李某某涉嫌校园盗窃一案移送审查起诉。该案时间跨度长、涉及多所高校、被害人众多,涉案财物均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李某某到案后始终拒不认罪,辩称涉案物品系捡拾或二手交易所得。加之案发现场无公共安全视频、无直接目击证人,部分被害人报案不及时,案件证据链一度濒临断裂,追诉工作陷入僵局。

  为还原案件真相,检察官沉心阅卷,从细微处寻找突破口。在梳理一起平板电脑被盗案时,发现被害人失窃时间、地点与证人证言、嫌疑人活动轨迹高度吻合。通过补充调取微信交易记录、设备序列号等信息,最终确认被盗设备与李某某在闲鱼平台出售的电子产品完全一致,成功锁定第一起犯罪事实。

  以此为基础,检察机关围绕财物同一性、时空连续性、供述关联性、情理合理性四个维度,全面梳理补强证据。通过序列号比对、现场解锁等方式确认被盗财物归属,将嫌疑人销赃时间与被害人失窃时间精准对应,勾勒出清晰犯罪轨迹。同时,结合李某某无固定收入却频繁出售高价值电子产品、住处查获32张他人校园卡及学生证、视频记录其翻动书包等反常情形,有力排除其合理辩解,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体系。

  庭审中,李某某仍坚称无罪,但在检察机关出示的交易记录、证人证言、视频资料等铁证面前,其辩解苍白无力,最终陷入沉默。

  该案的成功办理,彰显了检察机关打击校园犯罪、维护校园安全的坚定决心,也为“零口供”案件办理积累了实践经验。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师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勿将贵重物品随意放置,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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