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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监督“嵌入”督察 护航生态文明

2026-01-29 09:13 来源:派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

  2025年,一场贯穿全年的生态环保督察“护航行动”在甘肃扎实推进。省纪委监委派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与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同步启动,将监督探头架在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第一线,紧盯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组纪律作风、环境信访办理及督察进驻工作情况开展“嵌入式”监督,推动督察工作规范高效开展,让生态环保督察的“利剑”更锐、“戒尺”更严,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筑牢纪律屏障。

  制度先行 构建全链条监督框架

  监督不能盲目跟跑,必须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去年年初,纪检监察组修订完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监督工作办法》,提前谋划制定监督组个别谈话提纲,为全年监督工作画好“施工图”。

  《办法》明确4项核心监督内容,涵盖督察组政治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成效等方面。同时,推出9种监督方式,将受理信访举报、听取情况介绍、走访驻地、个别谈话、列席督察相关工作会议、跟进下沉督察等传统方式与大数据比对、调查问卷发放、环境信访回访、环境舆情处置等新手段相结合,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监督网络,确保监督不跑偏、不缺位。

  “监督组与督察组同步进驻、同步推进、同步撤离,实现监督无死角、全程不脱节。”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介绍,第三轮第一批至第三批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启动时,监督组均第一时间进驻督察现场,带着《办法》清单开展靶向监督,让监督跟着督察走、盯着问题转。

  一线跟进 监督直达督察现场

  “专题片反映问题的整改跟踪记录需要补充完善。”“督察组有无夜间转办信访件、下沉督察层层陪同等加重基层负担的情况?”监督组工作人员通过查阅督察组工作日志、走访被督察地区等方式,了解督察组作风纪律情况。

  去年8月,在第三轮第二批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工作中,5个督察组进驻嘉峪关、金昌、酒泉、张掖、武威等5市后,纪检监察组迅速组建3个监督组,深入督察驻地、企业车间、污染点位跟进监督检查。

  进驻期间,监督组工作人员从督察组工作日志中核查工作推进节奏,从会议记录中梳理纪律要求落实情况,从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台账中检验办理实效,从个别谈话交流中捕捉问题线索,推动督察工作规范开展。

  “我们灵活开展‘嵌入式’监督,坚持到位不越位,确保监督和督察同步有序推进。”监督组工作人员介绍,全年三批次监督共查阅督察组工作日志、会议记录、工作简报、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台账等资料300余份,与督察组及被督察地区部门配合保障人员开展谈话77人,实地查看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专题片反映及督察期间环境信访问题整改等点位32个。针对发现的个别问题定性精准度不足、工作统筹协调不强、信访举报渠道不畅通等问题,第一时间向各督察组反馈,推动将问题解决在督察现场。

  靶向发力 推动整改落地见效

  纪检监察组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列为“嵌入式”监督清单的首项。目前,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59项整改任务,完成25项,公布的5个典型案例纳入省级整改方案一体推进,其余任务均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环保督察193项整改任务完成166项,第二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后各市州整改方案正在制定中,前两批省级环保督察公布的9个典型案例正在整改推进中。

  从制度构建到一线监督,从发现问题到闭环整改,纪检监察组以“嵌入式”监督为抓手,为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注入纪律“正能量”。每批次省级环保督察结束后,纪检监察组向驻在厅党组提交监督检查通报,点明督察工作存在的问题。针对监督发现的共性问题,纪检监察组精准施策,提出持续抓好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精准发现解决问题、加强环境信访跟踪回访督办、及时移送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等一系列意见建议,推动环保督察工作提质增效。

  “我们将不断强化政治监督,继续创新监督模式,持续擦亮监督‘探头’,与驻在部门党组同向发力、同题共答,让生态环保督察的‘利剑’始终高悬,为全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供坚强保障。”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供稿 赵琰 编辑 达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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