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第一种形态占比提高10.4个百分点的背后
2020年,武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522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4201人次,占处理总数的80.4%,占比较2017年的70%提高了10.4个百分点。
10.4个百分点,这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的集中体现。近年来,市纪委监委把握职责定位,转变理念思路,向法治化规范化要质效,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改革不仅仅是机构的变化、人员的调整,更是理念的转变、方法的创新、机制的完善、流程的再造。我们注重在改革中激发内在动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实现质的转变,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工作重心转移是理念思路转变的突出表现,也是改革向纵深推进的集中反映。市纪委监委根据形势任务变化,本着对党员、干部负责的态度,将工作重心由以查办案件为主向监督检查倾斜,前移关口,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列出86条负面清单,完善抓早抓小机制,抓实常态化近距离监督,既盯“关键少数”,也盯“绝大多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层层设防、防微杜渐,让党员、干部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最大限度地保护党员、干部。
同时,市纪委监委将精准思维贯穿到执纪执法的全过程,综合调研、监督检查、巡察、案件查办等情况,精准研判分析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及时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准确把握党的政策策略和纪法要求,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运用每一种形态,审慎稳妥做好形态转化,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80.4%、15.4%、1.7%、2.5%。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和思想态度,精准作出处置,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市纪委监委还坚持在监督执纪执法中做到宽严相济。一方面,保持“严”的标准,依规依纪依法严查违纪违法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全年立案850件,处分982人,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87件113人。另一方面,把握“宽”的界线,注重激励保护,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52名领导干部有关问题进行容错处理,澄清诬告和不实举报494人次,特别对主动认错悔错的干部客观公正从轻处理,强化政策感召,42人主动交代了有关问题,3人主动投案。(供稿 孙景山 编辑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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