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用好“第一种形态” 把严第一道防线
“这次谈话让我幡然醒悟,组织上及时把我从违法的边沿拉回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加强自我约束管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章守纪……”古浪县一乡镇负责人在工程招投标中存在违纪问题,被县纪委诫勉谈话后说。
今年以来,武威市纪委监委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贯穿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全过程。至目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42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543人次,占比80。
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市纪委监委综合考量问题发生的时间节点、性质类型、情节轻重和相关人员工作情况,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主动约谈4774人次,谈话提醒419人次,谈话函询95件次,诫勉谈话512人,批评教育1073人次,充分发挥挺纪在前的“预警”作用。
另外,突出“早”字,在警示和教育上下功夫。市纪委监委紧盯关键少数,突出重点领域,通过加大监督频率和延伸监督触角,紧盯拥有项目审批、资金分配、行政审批及人事管理等重点岗位、重点部门、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根据市纪委监委查办的原天祝县住建局局长宋海安严重违纪违法案,组织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都是贪欲“惹的祸”》;组织拍摄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18名政法系统干部违纪违法警示教育专题片《失守的权力》;围绕重点节庆假日、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扫黑除恶等工作,通过手机短信向全市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30余万条,警示各级党员干部守底线、知敬畏、存戒惧。
同时,市纪委监委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坚持将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定期开展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正确认识自身错误、正确面对处分、纠正错误,放下思想包袱和精神压力,充分体现党组织的关爱。(供稿 陈剑峰 编辑 毛玉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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