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法耀陇原丨甘肃张掖:为丹霞碧水筑牢“司法屏障”
8月21日,伴着祁连山的苍茫景致与张掖的灵秀风光,“全国网络普法行·甘肃站”活动采访团,深入甘肃省祁连山林区法院巡回办案点、黑河林场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采访团一行实地探访司法保护一线,既聚焦祁连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健全完善,也为深化祁连山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探索实践路径。
今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二十周年。党的十八大以来,这一科学理念始终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理念与根本行动指南,为守护生态底色、推动绿色发展锚定方向。
二十载栉风沐雨,甘肃省张掖市始终将祁连山生态环境整治置于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列为全市“天字一号”工程,以久久为功的坚守探索实践,成功走出一条生态颜值持续提升、人气活力不断集聚、发展效益稳步增长的绿色发展新路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这片土地上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焕发出蓬勃生机。
作为生态资源富集之地,张掖同时拥有祁连山、黑河湿地两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独特的地理风貌与生态系统在此交融共生,让“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的深刻内涵得到了生动而集中的体现。

祁连山林区法院副院长陈海军告诉记者,自2021年6月挂牌以来,祁连山林区法院山丹马场巡回办案点已就地受理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案件31件。巡回办案点只有80余平方米,虽然“借住”在派出所,但法庭里却“五脏俱全”——审判法庭、调解室、办公室、法治宣传角一应都有。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和“12368”热线,巡回法庭实现了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电子送达“一网通办”。
保护绿水青山,惩罚从来不是最终目的,更重要的是让被破坏或侵害的环境资源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与修复。
陈海军告诉记者,祁连山林区法院巡回办案点联合山丹马场建成“恢复性司法实践基地”,设立补植复绿、草原管护、野生动物救助3个功能区,累计督促责任人补植云杉、祁连圆柏2.3万株,修复草原2600亩。

在环境资源审判实践中,祁连山林区法院始终树牢“两山”发展理念,将打击环境资源犯罪、惩戒环境资源破坏与生态环境修复相结合,在充分考量地域生态环境特点、当事人经济承担能力等各方因素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生态环境修复方式,构建完善“刑事制裁+民事赔偿+生态补偿”的生态修复机制,以补种复绿、劳务代偿等多种修复性责任承担方式,将“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落到实处,同时探索建立“生态修复+碳汇赔偿”的生态修复模式,健全森林碳汇赔偿机制,最大限度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生态效果相统一。
今年6月份,祁连山林区法院在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创新采用“野生动物保护+碳汇认购”替代性修复模式,引导行为人自愿认购238.1吨(2.5万元)林业碳汇量,替代性修复其破坏的生态资源损失。该案是祁连山林区法院首例“以碳代偿”野生动物生态价值损失的案件。
该案中,祁连山林区法院创新适用“碳汇代偿”这一替代性修复机制,突破了传统生态损害赔偿模式,通过引导赔偿义务人自愿认购与损害程度相当的碳汇量,既实现了生态修复责任的有效履行,又促进了碳中和目标的达成。
下一步,祁连山林区法院将从三方面深化生态司法实践: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完善“生态修复+碳汇赔偿”机制;拓展生态损害赔偿多元路径,强化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通过系列举措,推动构建“破坏——担责——修复——共赢”的生态治理闭环,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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