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检察:用法治力量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原标题:甘州检察:用法治力量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刘海鹏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近年来,甘州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服务保障“筑牢守好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为履职切入点,用法治力量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一体履职持续筑牢司法屏障
甘州区检察院不断深化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刑事检察主导、行政检察延伸、公益诉讼检察补充”的融合履职、一体履职模式,坚持“打击+修复+治理”一体履职理念,在办理环资类刑事案件时,同步审查是否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以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及时落实生态修复措施,实现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的统一。
在办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的过程中,甘州区检察院发现行政机关对被占用的公益林地未采取补植复绿措施,遂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恢复近20亩国家级公益林生态环境。同时,该院主动强化数智赋能,运用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精准摸排案件线索,推动解决一批涉环境资源损害问题,切实筑牢全区生态安全法治屏障。
协同治理有效守护生态环境
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关注的废弃农膜“白色污染”问题,甘州区检察院以检察建议方式,督促属地乡镇及时清理回收废弃农膜,健全农用薄膜回收处置体系,助力改善农业生产环境。该院还持续深化“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甘州区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开展河湖“清四乱”整治行动,共同推动河道岸净水清。同时,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草部门常态化沟通协作,凝聚执法司法合力,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在办理一起涉林地、耕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针对相关部门提出的整改难度大的困境,甘州区检察院邀请相关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共同推动案涉林地、耕地生态环境及时恢复。
近年来,甘州区检察院积极构建以案释法模式,深耕厚植法治土壤,坚持将普法宣传作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基础性工程,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资源保护格局。持续强化宣传引导,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案释法,让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同时,该院积极动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兼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线索征集员,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形成检察机关精准履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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