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公安征集“六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原标题:兰州公安征集“六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张瑞军)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法严厉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3月30日,兰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六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通告指出,此次征集的范围为“六霸”和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具体为:
村霸线索: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通过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在农村地区称霸一方、欺压群众的;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手段破坏农村基层选举,操纵、插手、把持基层政权的;拉拢腐蚀基层干部为其实施违法犯罪提供保护的。在土地流转、乡村建设等工作过程中,非法霸占、强拿硬要,垄断集体资源,谋取非法利益的;在农村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欺男霸女、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危害群众利益,群众不敢惹,乡村干部不敢管的线索。
乡霸线索:在乡镇区域内,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横行乡里、倚强凌弱,拉拢腐蚀基层干部,寻求“保护伞”,干扰乡镇政府正常工作秩序,逃避法律制裁的;利用“关系网”干扰执法、干扰政府工作的;组织、策划或参与群体性事件向乡镇党委政府施压,干扰乡镇正常工作秩序,阻碍乡镇建设项目推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控制乡镇集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行收取“保护费”的线索。
沙霸线索:在河流、矿山等自然资源领域,非法采挖、强占场地、垄断市场的;未经许可、无视河道、湖泊等水域滥采滥挖、破坏生态的;在建筑用沙及石料市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垄断沙石供应,哄抬价格、强迫交易的;暴力对抗主管部门执法,拉拢腐蚀公职人员为其非法采砂行为提供庇护的线索。
矿霸线索:通过暴力、威胁、欺诈等手段,非法控制矿产资源的开采、运输、销售;控制矿区运输、销售渠道,强迫其他矿主低价出售资源、垄断矿产品价格,打压竞争对手的;在采矿过程中破坏生态环境,导致水土流失、土地塌陷,给群众生产生活及身心健康带来极大危害的;组建“护矿队”或雇佣打手,对矿工、维权居民实施殴打、恐吓、非法拘禁的;强占他人合法矿权、伪造证件、偷采盗采等非法开采行为严重破坏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区域生态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线索。
街霸线索:在城市街道、社区、商业区、夜市等公共场所,拉帮结伙,采取暴力或“软暴力”手段,破坏社会治安,控制街边的商铺、摊位,向商家收取“保护费”,垄断街边停车位,私自收取停车费;暴力讨债、追债,非法拘禁;采取滋扰、恐吓、威慑以及“谈判”“协商”等“软暴力”方式插手民间纠纷。拉拢、操纵、控制未成年人有偿陪侍、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破坏社会秩序的线索。
市霸线索: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行业交易市场兴风作浪、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垄断产品销售渠道,哄抬物价的;通过操纵价格来获取暴利,让企业和个人蒙受损失的;通过强揽工程、强立债权、强迫企业和个人接受服务和产品的;通过恶意竞标、暗箱操作等手段,影响商品流通和市场秩序的线索。
其他线索: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放贷、暴力讨债、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等问题线索。或者涉及第一至六项问题,经多次反映,职能部门不予受理查处,或因“关系网”“保护伞”因素,导致合法诉求无法办理,非法行为未被查处的线索。
通告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线索时要实事求是,如实提供线索,做到举报问题客观真实,不虚构、不夸大、不诬告陷害、不恶意举报;反之,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如实提供信息,全面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绰号)、住址、联系方式、同伙、主要违法犯罪事实等基本情况,以及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以便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核实。此外,为了提高核查质效,公安机关鼓励实名举报,并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惩处。
通告还明确指出,凡向公安机关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依法立案打击处理并被认定为“六霸”战果的,按照《兰州市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 2026-04-07兰州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2026-03-30省公安厅出台《意见》 依法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服务高质量发展
- 2026-03-30甘肃省公安厅部署打击涉成品油违法犯罪
- 2026-03-30甘肃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
西北角
中国甘肃网微信
微博甘肃
学习强国
今日头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