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校园欺凌“零容忍”,但别让惩戒成“另一种伤害”
近日,广东一位教师对带头孤立同学的学生作出停课处理,并放言“在我的班,再出现一例试试看!”教师“霸气护犊”之举,让网友直呼“真解气”,纷纷为其点赞。但在叫好之余,我们对这份“硬核关爱”也要保持冷静——教育惩戒的“护娃”善意若用力过猛,可能变成“伤娃暗器”。
视频中的教师依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十条,对“情节严重”的带头孤立者果断停课,看似有规可依,实则暗藏隐患。这种隐患来自于,用停课的“热处理”来应对集体孤立的“冷暴力”,这种处理方式既损害师生、家校之间的信任,又会让人陷入“以权制暴”式的教育惩戒误区,还会向学生传递“权力压制问题、暴力解决纠纷”的错误观念。这种错误观点若长期存在,可能影响学生的行为选择,使其或迷信权力,或推崇暴力。
为啥“以权制暴”不能解决问题?换在学生角度就能理解。比如,教师公开罚站、检讨、停课、找家长等“严肃”处理方式,常让学生感到恐惧或羞辱。学生怎么办?或用撒谎来“逃避责任”,或装模作样“消极对抗”,或因不满而“正面硬刚”,无论哪一种方式,其结果就是,惩戒的育人善意,在学生的逆反情绪中荡然无存。
当然,否定“以权制暴”的惩戒方式,不是否定教师的惩戒权。而是探讨怎样让教育惩戒有力度又有温度。安徽淮南一学校的探索,引人思考。他们将“枫桥经验”引入校园防欺凌工作,成立由法院指导参与的防欺凌委员会,通过“法治+调解+教育”的融合模式,让“调解走在冲突前”,从源头上减少欺凌行为的发生。这种“未雨绸缪”的做法,比事后“亡羊补牢”的停课高明得多。
德国用“无责备干预法”化冲突为成长的做法,也很有借鉴价值。说通俗点,就是发生校园欺凌后,学校组建“支持小组”,鼓励同学帮助被欺凌者改善处境的同时,引导旁观者敢于对校园欺凌说“不”,也帮助欺凌者认识错误、承担后果。数据显示,2008-2016年间,超八成半采用“支持小组”干预法的学校,成功有效减少了校园欺凌行为。
预防校园欺凌靠一家单打独斗难以奏效,还需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合力。对家长来说,不能总把“不能吃亏”的错误理念教给孩子,而要教会他们换位思考和尊重他人;从学校角度来讲,要把反欺凌课当成必修课,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把苗头摁在萌芽之处;社会呢?则要做好法律、物质等保障,为学生营造安全安心的成长环境,让孩子们无忧成长。另外,建立“行为矫正-心理疏导-环境支持”的三维干预挽救体系,而非“一惩了之”,让犯错的孩子也能迷途知返。
教育惩戒的意义在于,让学生敬畏规则,更在规则中感受到善意,让善意引领成长。只有这样,校园才能退去戾气,远离暴力,成为滋养德行与成长的沃土。(高家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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