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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荣:文明旅游与城市形象 美美与共还是两败俱伤

23-03-13 15:04 来源:中国网旅游 编辑:刘姗

  原标题:孙小荣:文明旅游与城市形象 美美与共还是两败俱伤

  旅游,本是文明社会的产物,但不文明的旅游现象时有发生;生意,本是建立在信任基础之上的交易,但总有不诚信的商家破坏规则;旅行,本是体验快乐的行为,但不文明、不诚信的现象,往往破坏了享受快乐的心情。

  大疫过后,旅游市场的快速恢复,人们终于可以享受不受限制的正常旅行。但随之而来的是,多地出现不文明旅游现象,商家不诚信经营、景区或地方管理不规范,以及游客随意丢弃垃圾、擅闯生态保护区等,为原本光鲜的旅游,蒙上一层不光彩的暗羞。

汤阴岳飞庙,游客怒砸秦桧塑像

  1.“旅游丑闻”因何频现?

  有一种理解认为,这些不光彩的现象是三年来旅游市场的“停摆”所致。我认为,有关系,但关系不大,因为不文明、不诚信、不规范、不自律等现象一直存在,在疫情之前每年也会爆出不少诸如此类的“旅游丑闻”,比如商家不诚信经营的“天价菜”“天价面”“天价水”“天价房”等,屡屡掀起社会舆论的关注。

  为了根治这些现象,早在原国家旅游局时期,就推出旅游经营不诚信和旅游不文明行为“黑名单”管理办法,每年也都会不定期地公布一批“黑名单”以表警示。

  之所以让公众联想到跟疫情期间旅游“停摆”有关,一是有些旅游经营商家经历三年困境,终于等来春节、春季游的客流猛增,想乘机“补偿式营收”,就出现了“1500元4个天价菜”这样的现象;二是旅游消费者也压抑三年,终于等来自由旅行,有一种被压抑已久的情绪宣泄,出现像“打砸秦桧塑像”这样的冲动式行为;三是突然放开之后,局部地方的“停摆”旅游管理、服务规范,以及舆论引导、氛围营造等都没有做好充分准备,尚未得到有效的恢复,处于缺位状态,这也让不诚信商家和不文明游客心怀侥幸,肆意妄为。

  即“停摆”引发的各种社会情绪、规范管理和宣传引导的缺位,可能会导致不文明、不诚信、不规范、不自律等现象较往年比较多一些。但这些都只是市场偶发的小概率事件,整体而言,旅游市场还是和谐有序的,这点不可否认。

  同时,也应该意识到,有些“天价”也存在成本和文化层面的误会。比如,在一些地势险峻的山岳型景区,由于交通不便,山顶的物资需要“挑山工”从山脚或半山腰以肩扛背驮的方式运输,运输成本就会增加。一瓶矿泉水在山脚卖2块钱,在山顶卖5-8块钱;一桶泡面在山脚卖5块钱,在山顶卖10-15块钱,是可以理解的。如果还是正常价出售,景区就负担不起“挑山工”们的运输成本,“挑山工”们拿不到报酬,不愿干肩扛背驮苦活儿、累活儿,山顶就可能不存在任何物资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

华山“挑山工”

  再比如,陕西关中地区的面食,传统上就是“碗大面少”,碗是大海碗,面论根数数计价,四根“裤带面”放在一个大海碗里,视觉上看起来就分量不足。给多了吃不完,岂不也是浪费。

  其实,这就是一种地域文化,外地人不理解这种文化,很容易理解为“天价面”。再经由社交媒体和社会媒体的曝光放大,就会成为舆论热点。商家和目的地只能吃个哑巴亏,有理难辨。

  因此,当我们看到“天价”旅游时,要因地制宜、因文而异地有所辨别,对特殊的地域特征产生的物资成本和文化差异,抱有理解和包容。

安徽宣城某景区,游客爬到景区古松顶拍照

  2.泛旅游时代的“监管难题”

  不诚信经营会让消费者产生心理警惕,在旅游的过程中缺乏消费安全感,就会选择尽量少消费或不消费。因为诚信经营,损害的不仅是旅游消费者的经济利益,还有更深层次的心情和精神损害。

  同时,一个地方一旦出现不诚信经营的“欺客宰客”现象,严重的会导致旅游目的地“信誉破产”,对目的地的形象和美誉度造成毁灭性的损伤,游客就会避而远之。

  旅游不文明行为,一是会引发“破窗效应”,即在旅游群体中,一个人的不文明可能会诱发很多人的不文明,导致群体性破坏;二是一个人的不文明行为会影响其他人的美好体验,且不文明现象往往存在不安全性,会对不文明者自身和其他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和侵犯,是一种“损人不利己”的行为;三是不文明行为一旦对脆弱性或不可再生性的文化遗产、生态环境等产生破坏力,等于剥夺了其他人共享、感知和体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权利,影响人类共享共同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然而,这些不文明、不诚信的现象是杜绝不了的,只能尽量减少。因为不管是旅游经营,还是旅游体验,归根结底都是“人的行为”,人具有复杂性和不稳定性,人的文明素养也存在非均衡性,这也是不诚信、不文明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

  旅游管理和运营主体,能做的就是采用“软硬兼施”的举措,遏制人性中以自我为中心的贪婪、放纵、虚荣等本性。一方面要“软教化”,既通过对诚信经营、文明旅游的宣传、文明旅游公益行动引导、教育等,营造积极、健康、文明的营商和消费氛围,让经营主体和旅游客体,普遍达成一种诚信、文明的共识与自律;另一方面要“硬管理”,既通过规范管理、全程监管、即时纠错、加强惩戒等方式,让不诚信和不文明行为无机可乘。

  当然,作为拥有60多亿人次的旅游大国,也应当推动将“旅游教育”纳入中小学以及高校的相关课程,从小培养公民的文明旅游素养,只有全体公民的文明素养达到一个普遍的高度,才能从根本上减少旅游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图片不文明“破窗效应”:家长协助孩子攀爬城墙

  随着旅游方式的不断丰富和转变,自驾游、露营与休闲度假游等越来越成为游客的首选,这些旅游新形态的涌现,完全打破了以往以景区、景点为核心的旅游空间布局,形成一种旅游体验消费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一切皆可游,多样化、多元化、多维度、流动性的泛旅游就成为一种主流形态,从而推动旅游的泛空间化。而传统旅游目的地的监管和服务模式,是以核心景区、景点为重点的,这就留下了许多“监管空白”。

  很多不文明、不诚信、不规范、不自律的现象,实际上就不是发生在常规的旅游景区,而是有可能发生在旅途中的任何一个地方,因为是游客消费产生的纠纷,一旦被暴露出来,责任归属依然是旅游管理部门。比如所谓“野景点”的频现,实际上都是游客在非正规景区自发式停留聚集的结果,而这些“野景点”并没有纳入到管理部门的常规监管范围。

  在这种新型消费的空间形态下,如果还是局限于景区景点的管理和服务,对城乡村景泛空间环境的整体优化管理不足,就会存在景区内外两重天的现象,影响新型城镇化、人居环境、美丽乡村等建设的整体性改观等。

  往小了说,这些问题制约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往大了说,其实就是影响流动性社会,构建一个美好、和谐、友善的“主客共享”的城乡人居环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宜居宜游宜商的全域旅游环境。

  因此,在泛空间旅游逐渐成为一种旅游空间形态时,就需要把一个超越于传统景区的泛空间,作为一个“大景区”来运营,全程介入,全域服务,全时监管,既然体验消费无处不在,那么旅游服务供给和监管也应该无处不在,这需要以“全域旅游”的视野,调动大旅游目的地的所有必需资源,构建起一个复杂的适应性旅游管理和服务生态系统,更好地服务于泛旅游时代的旅游体验。

  否则,“空白”越多,旅游管理的“漏洞”就越多,一旦出现不诚信、不文明、不安全的负面现象,都会对整座城市,乃至整个省、整个国家的旅游形象造成冲击。

新疆“独库公路”边的垃圾

  3.“文旅形象”即“城市形象”

  对于城市而言,文旅形象不仅仅是一个“看上去很美”的窗口,更是一座城市与要素市场、与世界互动对话的体验式媒介。所谓“体验式媒介”就是亲历后的感知和评价,就是“用脚投票”,就是大众口碑。

  当一座城市一切优质的资源,都可以转化为旅游体验要素时,创建良好的文旅形象,就可以更好地以更加温和、温情,更具文化创意的方式讲述城市故事,吸引更多的人来体验城市场景。

  有人的流动和汇聚,就会引发信息流、资金流、物流、技术流、商务流的汇聚,对一座城市,一个区域的创新发展产生一种聚合力。因此,对待文旅形象,目的地城市要以超越“旅游经济”属性的视野来关切和理解。

  这就需要:一是找到自身的文化特质,做好城市文旅形象的差异化定位;二是构建以独特产品、场景体验为核心的体系化营销架构;三是建立常态化的营销宣传机制,做好内容,选好媒介,讲好故事;四是强化部门协调,整体营销,尤其是尽量避免出现一些原本跟旅游不相关的恶性公共事件,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

  这几年我们看到的很多现象是,宣传部门和文旅部门在努力营造形象,但部分城市发生的极端、恶性现象却在伤害城市形象,一个在搭台,一个在拆台,最终劳而无功。比如徐州、唐山、郑州等城市发生的一些恶性事件,让公众心有余悸,是怎么做城市形象宣传也很难矫正的。

  当然,仅是塑造形象依然不够,如果没有与文旅形象相匹配的优质产品、业态、场景、空间和服务等全方位做支撑的具体体验消费环境,再好的文旅形象也容易沦为“空中楼阁”。

  只有文旅形象与消费体验融合品牌,美美与共,才能营造出“近者悦,远者来”的吸引力,推动一座城市从以景点为核心的“旅游城市”走向以全域旅游为支撑的“城市旅游”。

  旅游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需要游客与城市的文明互动。

  (作者:孙小荣 系西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学院硕士导师、中国文化管理协会文化旅游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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