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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以新规引领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

2026-03-05 14:42 来源:甘肃科技报

  近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八部门联合修订印发《甘肃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出台实施,是甘肃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石化化工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举措,旨在系统提升化工园区安全水平和绿色发展能力,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全省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此次修订进一步规范化工园区的设立、建设、认定与全过程管理。办法明确了化工园区建设必须满足规划、选址、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15项具体标准。

  根据办法,化工园区的选址布局必须严守生态红线和安全底线。严禁在地震断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以及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主导风向上风向选址。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须符合国家标准,并设置周边规划安全控制线。

  在硬件设施与管理方面,办法要求园区实行封闭化管理,配套建设专用道路、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及完善的事故废水防控系统。同时,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加快推进智慧化工园区建设,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办法确立了严密的园区认定程序。新设立园区需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已建园区需经市州政府自评、省级多部门联合现场审核、社会公示等环节,方可获得省级认定。审核中任何一项建设标准不达标,即不予通过。

  办法明确规定,未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等改造项目除外)。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必须进入安全风险等级为一般或较低的认定化工园区。办法建立了动态考核与退出机制。市、州政府需每年对认定园区进行自评,省级每三年组织一次复核。对复核不合格、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的园区,将责令整改并暂停新建项目手续;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其认定资格。

  在严守安全环保底线的前提下,办法体现了引导产业优化升级的明确导向。鼓励化工项目优先向认定园区集聚,支持采用“飞地经济”模式。同时,要求园区制定产业发展指引和“禁限控”目录,引导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延伸产业链,提升核心竞争力。(记者 郑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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