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监检法”同堂培训 助力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以前跟检察院对接案件,因对证据标准理解不一致,同一案件经常需要反复沟通,‘监检法’同堂培训,有助于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院、法院在统一证据标准、规范办案程序上形成合力,推动解决办案难题,提高案件查办质效。” 近日,庆阳市纪委监委组织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检察院、法院相关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开展“监检法”同堂业务培训,参训学员一致认为,同堂业务培训有助于打破部门壁垒,促进“监检法”在法律理解和标准把握上保持一致。
此次培训旨在推动解决“监检法”在监察调查、审查起诉、刑事审判各环节衔接难题,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以往因职能分工不同,‘监检法’三方在案件移送、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环节常存在认知差异,影响案件查办整体质效。”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培训首次实现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检察院、法院三方全覆盖,组织相关负责人及业务骨干集中参训,确保从案件查办初期就形成协作共识。
市纪委监委围绕全市办案工作实际精心设置培训内容,邀请省纪委监委、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办案领域专家,围绕“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要点”“证据审查规范”“新型隐性腐败识别惩治”等主题,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和典型案例,剖析案件移送、证据衔接、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常见难点与对策,阐述非法证据排除、量刑情节认定、赃款赃物追缴等审理核心问题,分析当前腐败行为隐形变异的新特点、新趋势,为参训人员提供实务指南。
培训坚持问题导向,采取现场互动交流的方式,聚焦“监检法”三方协作中常见难题互相释疑解惑、共同提高。针对证据标准问题,筛选典型案例,参训学员“同题共答”,共同梳理同一案件证据链,在解决具体问题中取长补短、互学互鉴、互促互进;针对案件移送流程问题,授课专家结合省市最新规定,明确移送时限、材料清单等规范,推动形成标准共认、流程共通的协作机制。
在统一证据标准、规范办案程序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委强化“监检法”部门协同联动,通过建立案件会商机制、线索互移平台等举措,打破部门“隔阂”,推动各部门在严查群众身边“蝇贪蚁腐”、重点领域案件查办过程中加强协作联动,不断规范对案件性质认定、证据固定、法规适用的精准把握,提高案件查办工作规范化水平。
“我们将持续完善‘监检法’同堂培训、定期会商、数据共享等协作机制,深化联动配合,凝聚办案合力,形成‘1+1+1>3’协同效能,推动提升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质效。”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供稿 高琪 编辑 达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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