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用好“八项规定”戒尺 强力整治作风顽疾
“自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大吃大喝、迎来送往等现象有效遏制,社会风气明显好转。”这是兰州市皋兰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共识。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十年来,皋兰县纪委监委持续打响作风攻坚战,着力纠治“四风”顽瘴痼疾,形成强大震慑作用。
紧盯“关键少数”,一把戒尺时刻警醒党员干部
“2013年12月,九合镇九合村从村委会账户上转账支出物流园协调补助款60000元,以每人5000元的金额分发给12名村组干部。2014年度,又先后三次发放村干部补助共计45500元。时任九合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皋兰县查处的一起典型问题。
紧盯老问题,管住新动向。近年来,县纪委监委将监督重点放在廉政风险点较高的各单位“一把手”、村“两委”负责人等“关键少数”,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在“深”和“实”、“常”和“长”上下功夫,将作风建设推向新高度。
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方案》,先后查处了一批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操办升学宴、违规发放津补贴、收取群众钱物、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典型案件32件。生活奢靡腐化、舌尖上的浪费、超标准享受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紧盯“关键节点”,一面镜子时刻折射言行举止
“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中央八项规定也是一面镜子,每在关键时刻、关键节点,就可以照出广大党员干部的信念是否坚定,内心是否端正,是否时刻做到遵规守纪。”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你好,我们是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请出示一下超市购物卡办理登记表和商品销售发票单……”2021年春节前夕,县纪委监委明察暗访组检查超市购物卡办理情况时,发现3家事业单位赫然在册,通过税务部门核实无误后,检查组将该问题列为线索开展核查,查实了3家单位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储值卡的行为,县纪委监委对6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
节点就是“考点”,为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县纪委监委坚持重要时期必查、重大节日必查、特殊时段必查的监督方式,持续深化纠治“四风”,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治“节日病”,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紧盯关键环节,一个风向标时刻指引正确方向
“忐忑不安了好几天,经过再三的思想斗争之后,我还是选择主动向镇纪委说明接受宴请并收受烟酒一事。”这是石洞镇干部杨某某在检讨书里写的一句话。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根本是要让党员干部树牢思想防线,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中共皋兰县委常委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关于开展坚决杜绝餐饮浪费行为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整治“酒杯中的奢靡之风”的通知》……一份份文件下发,一起起案件查处,一件件案例通报,一场场警示教育大会召开,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坚持抓住关键环节,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对广大党员干部形成震慑,不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党风政风为之一新。
“胜非其难也,持之者其难也。”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十年来,县纪委监委始终用最严格的执纪、最严厉的问责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取得了显著战果。
“我们将始终挺纪在前、利剑出鞘,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推进清廉兰州建设,持续推动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皋兰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晓媚表示。(供稿 皋兰县纪委监委 编辑 张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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