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严格案件审核 提升办案质量
“初核报告形成前要有核查组内部讨论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和报告要由核查组成员逐一签字,签字要与初核方案中核查组人员一致。”在皋兰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一张《案件审核表》上,工作人员详细罗列出审核发现的问题。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为加强对拟初核了结、函询了结问题线索的审核把关,补齐问题线索了结环节监督短板,防止问题线索处置不规范、查处不彻底等风险,进一步强化案件审理室对相关案件的审核职责。
按照要求,案件审理室将严格对线索处置方式报批、报告文书撰写审批、证据材料固定调取、笔录制作、问题定性等方面合法合规性审查,对发现的证据不完善、调取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程序不合规等问题,制作《案件审核表》,并一一罗列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核查组,依据审核意见补充完善。
同时,县纪委监委明确案件审理室对反映事项是否全面核实、主要问题是否已经查清、证明材料是否存在疑点等方面进行重点审核,对部分表述不清、证据不足、处置不当的案件予以退回,待重新核查后提出处置意见,倒逼纪检监察室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办理程序,提高问题线索办理质量。
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已对37件拟了结问题线索进行审核,共反馈问题105个,同意补充完善后了结35件,退回2件。(供稿 张葆荣 编辑 李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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