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提前研判提高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成案率
今年以来,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委针对近年巡察移交的部分问题线索定性不准、可查性不强、无移交价值等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提前研判机制,不断强化问题线索规范管理。
巡察工作开展前,县委巡察组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信访局等部门充分沟通,了解近年来该单位党员、干部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情况,掌握涉及该单位的问题线索情况,共同研判分析。县纪委监委相关职能室根据工作经验和工作敏感性,向巡察组就进一步发现问题线索的方向和着力点提出建议,提高巡察发现有效问题线索的针对性。
巡察中,巡察组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结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及线索实际情况,将其分为进一步了解关注类、了解关注类和参考类三个类别。在集中移交前,由纪检监察部门提前介入把关定向,后由县纪委书记召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及县纪委监委相关领导、案管室负责同志召开分析研判会议,集中对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把脉”,对问题定性是否准确、支撑材料是否充分开展点对点、人对人的会商研判,在一定程度上打通巡察与纪检监察的“信息壁垒”,补齐案件查办短板。
对一些定性不准、可查性不强、没有移交价值的线索,县委巡察办可直接将其转为巡察整改问题,进一步提高移交为题线索的成案率和案件的查办效率。(供稿 张玉玲 编辑 陆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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