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检察院联合五部门印发《意见》 合力推进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监管
原标题:漳县检察院联合五部门印发《意见》
合力推进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监管
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孙涛 通讯员 李彦军)1月4日,漳县人民检察院会同漳县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合力推进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监管。
《意见》从总体工作要求、健全机制建设、加强组织保障三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范,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重大案件会商研判、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生态修复协作配合、调查取证协作、沟通协调7项工作机制,助力检察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案件协作、专项联动、持续跟踪”等方式,打通信息壁垒,畅通交流渠道,凝聚多方合力,共同推进自然保护区内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
《意见》明确,可采取联合开展专项行动、联合督办重大案件、联合开展宣传活动、人员交流共同培训等方式,共同提高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能力,共同推动珍稀水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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