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通过两部法规加强生态保护
原标题:我省通过两部法规加强生态保护
8月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7月3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和《甘肃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这两部地方性法规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甘肃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的出台,为全面落实我省相关工作要求,通过地方立法规范生物多样性保护、利用和管理行为,建立更加系统有效的保护机制,对于全面推进美丽甘肃建设,推动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共七章四十五条,明确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总体要求,坚持尊重自然、保护优先等原则,夯实政府和部门生物多样性保护职责,对保护规划的编制、保护协调制度的建立、资金保障和投入机制等提出要求,加强科学技术研究与国际合作交流。注重生态系统保护,明确政府生态系统就地保护职责,优化保护空间体系,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落实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管理要求,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和差别化管理;落实自然保护地各项制度,科学构建生态廊道,推进山水林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优化物种和遗传资源保护,规范相关名录编制,完善物种监测保护和恢复措施,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和防范,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明确从事生物遗传资源收集、利用和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活动应当符合伦理原则,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管理规范。
《甘肃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共六章四十三条,明确了气候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总体要求,规定政府和部门职责,支持科学技术研究与成果转化,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气候资源探测和调查制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检查和环境保护,落实资料汇交和共享,细化评估要求。强化生态保护和气候资源保护,建立区划体系,明确政府生态保护红线责任,考虑气候承载力,规范开发利用和气候可行性论证。突出地方特色和产业赋能,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气候资源,促进气候资源科学、合理利用。细化我省云水利用重点区域,规定河西祁连山内陆河、甘南高原黄河上游、陇中陇东黄土高原等屏障区所在地政府要加强云水资源利用,促进生态保护与修复,建立监测体系和预警预报网络,鼓励支持气候资源相关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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