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八五”普法中期先进评选推荐工作
原标题:我省开展“八五”普法中期先进评选推荐工作
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龚利芳)为总结“八五”普法阶段性成效,激励全社会参与和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积极性,推动新时代全省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组织开展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等单位。一般不评选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县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各级党委部门、各级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中央在甘单位从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处级(含)以下工作人员(含普法志愿者、讲师团成员、“法律明白人”)。评选对象要有广泛的代表性,重点向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和基层一线倾斜。省(部)属高校、税务系统和省属企业不参加属地评选推荐。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将联合通报表扬,对获得先进集体的单位颁发奖牌,对获得先进个人的颁发证书,同时从中择优选取部分单位和个人参加全国“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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