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16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受处分
甘南州舟曲县纪委监委聚焦职责定位,严明纪律要求,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行为纳入作风整治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切实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2020年,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
县纪委监委与公检法密切协作配合,不断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做好纪法衔接,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快结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问题。县纪委监委深化标本兼治,坚持预防和惩处相结合,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违纪违法案例为鉴,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禁酒驾反醉驾”的重要意义,远离醉驾,不乘醉驾车,避免陷入“隔夜酒”、服用醒酒药不属于酒驾等认识误区,切实做到“零酒驾”。
同时,全县各级党政组织把贯彻落实国家公职人员在工作日(含节假日值班)午间一律不准饮酒(包括婚丧嫁娶和个人聚餐等活动)这一禁酒令,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确保令行禁止。(供稿 李明亮 编辑 张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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