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开展黄河流域河湖治理专项监督检查
“经我们实地检查发现,葫芦河赵墩乡河道内建有石料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弃料侵占河道影响河道行洪等问题较为严重,为何多次反馈后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对非法采砂行为打击力度不够,部分河道内存在偷采现象,部门沿河石料厂存在侵占河道管理范围现象。”
日前,平凉市纪委监委在河湖治理及“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监督检查现场座谈会上,联合监督检查组对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方面28条具体问题和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方面4个问题逐条作了反馈。
近日,由市纪委监委分管领导、派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市河长办、市水务局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联合监督检查组,以境内黄河支流(葫芦河、泾河)河湖治理及“清四乱”工作成效为切入点,对全市7县(市、区)及市、县河长制部分组成部门河湖治理责任落实等开展专项监督。监督检查组“一竿子插到底”,直奔河湖沟道,直达现场,与县、乡、村三级河长面对面,通过看现场、查资料、提问题,重点检查三级河长主体责任、县(市、区)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及河长办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履职情况,河湖治理成效及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以河湖治理及“清四乱”监督检查为抓手,主动作为,第一时间召集市河长办、市水务局班子成员专题会商,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健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市水务局(市河长办)每月向市纪委监委报告中央、省、市督查检查、明察暗访等发现的河湖治理问题台账及整改进展情况。
“通过加强会商协作,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能和市水务局的监管职能得以充分发挥,进一步提升了监督效能,带动全市水务系统发挥主体责任,履行监管责任。”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黄惠平说。
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对反馈河湖治理相关的139条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126条。(供稿 王晶晶 编辑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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