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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峰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05-21 17:26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省委巡视办 编辑:张慧雅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13日至11月13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西峰区委进行了巡视。12月26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向西峰区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安排部署,靠实整改责任

  区委坚持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先后召开2次区委常委会会议和反馈整改动员会,研究分析反馈问题,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按照责任明晰、措施具体、时限明确、问效严明的要求,制定了《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西峰区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视反馈我区8方面26类问题,梳理分解为56个具体问题,制定了89条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做到了整改内容、责任领导、整改措施、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整改时限“六明确”。同时,成立了区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担任组长,区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其它区委常委和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为成员,负责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意见,研究解决巡视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络、督促检查、情况反馈等工作。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区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任务,自觉抓好牵头负责的整改事项。各级责任单位按照区委统一部署,细化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清单,全力压茬推进,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二、聚焦突出问题,推进整改落实

  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我区8方面、26类、56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到位54个,整改完成率96.4%。

  (一)政治建设抓的不实,学习理解 “四个意识”“两个维护”有偏差,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

  1.关于存在层层喊看齐、树权威现象的问题。一是责成存在问题的4名领导干部分别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区委组织部下发《关于组织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对2016年度至2019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进行自查的通知》,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错误表述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全区10个乡镇(街道)、60个部门单位上报了自查报告,存在问题的4个单位19人作出深刻检查。三是全区各级党组织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实践历练等方式,不断加深对“两个维护”本质内涵的理解和把握,切实把践行“两个维护”变成全区上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四是依托2019年度县级干部考核,对全区四大班子领导和法、检两长2019年述职报告、政治素质和考察自评材料进行了审查。

  2.关于部分单位肃清王三运流毒和影响“走过场”的问题。一是对存在问题的区委组织部、区委办、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5个单位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通报,5个单位分别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区委组织部、区交警大队分别对班子成员进行了约谈,存在问题的2名领导干部作了深刻检查。二是在全区组织开展了肃清王三运流毒和影响“回头看”,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自查自纠,坚决彻底肃清王三运流毒影响。三是扎实推进修复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工作,在“双节”期间组织开展了“五抓五推动”活动,通过抓学习教育、脱贫攻坚、纪律监督、考核评价、工作谋划,促使全区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担当作为。

  3.关于部分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一是责成存在问题的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庆阳三中、区交警大队3个单位分别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交警大队4名领导干部分别向所在党组织作了深刻检讨,区教育局对庆阳三中进行了约谈。二是把开好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实际行动,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区委常委会带头召开民主生活会,各常委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进行了深刻对照剖析,督促引导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和8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分别召开了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由区委常委和党员副区长带队,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派员参加指导了部分党组织2019年度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庆阳市深入推进“四抓两整治”全面加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方案》精神,研究制定了《西峰区深化拓展“四抓两整治”全面加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方案》,坚持把抓好基层党内政治生活作为推进“四抓两整治”重要措施,把每月10日固定为“4+N”主题党日,组织基层党组织集中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利用“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每月至少通报1次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情况,落实率达到了100%。五是依托“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加大“线上”监管力度,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长效化。

  4.关于“三重一大”“末位表态”等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由区纪委监委对区人大、西街街道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告诫约谈。二是督促区人大党组、区法院党组、西街街道党工委对民主集中制有关规定进行专题学习,切实提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观念和能力水平。三是结合年终目标管理、区管领导班子科级干部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对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集体决策机制。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动性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的不实方面

  5.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没有入心入脑的问题。一是区委书记对区委宣传部长进行了约谈,宣传部长对宣传部2名班子成员和6名科级干部进行了约谈。二是区委常委会坚持逢会必学,跟进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三是制定印发了《西峰区开展党员政治理论“四学四化”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讲领学、系统化解读,以制促学、规范化落实,以研助学、实效化运用,以考赛学、常态化检测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四学四化”活动,督促各级基层党组织常态化开展理论知识学习和知识测试,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四是对“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情况进行了统计,对排名靠后的在全区范围通报,倒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五是4月9日至17日,成立4个暗访督查组,深入24个党(工)委和46个基层党组织对514名党员政治理论知识学习情况进行了测试,以常态化测验制度倒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6.关于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督促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党组分别制定了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区委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党支部分别建立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并制定了学习计划。二是区委常委会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规则》,带头办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定《2020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对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形式、学习要求等提出明确要求。目前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5次,集中研讨1次。三是把理论学习中心组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查考评,发现问题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7.关于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抓的不紧的问题。一是坚持以“4+N”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采取线上与线下、集中与分散、研讨与交流等方式,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党护党,不断增强维护党的形象的自觉性,旗帜鲜明同一切错误言论作斗争。二是结合推进“四抓两整治”活动,认真摸排信教党员,采取一人一策、结对帮扶等措施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对拒不改正和经党组织教育仍不转化的,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坚决进行组织处置。共摸出信教党员3名、在宗教场所任职党员1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党员2名、在宗教场所既任职又信教党员1名,对6人进行批评教育转化,对多次教育仍不悔改的1名同志作出党内除名处理。三是扎实推进修复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工作,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红色历史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锤炼,提升政治素质。

  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责成区委5名班子成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该问题进行检查剖析,并在2019年度的述职报告中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了报告。二是区委常委会向区委四届十四次全会报告工作时,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作出报告。三是责成区委办、文广局、电视台、庆阳三中、后官寨镇5个单位分别作出书面检查,区委分管同志对后官寨镇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区教育局对庆阳三中进行了约谈。四是组织对全区2019年度各级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考核,对排名末位的单位进行了约谈。五是制定了《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六是3月31日,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上传达学习了全市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议、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研究了全区贯彻意见,审议通过了《西峰区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分工意见》,对意识形态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督促各级各部门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落细。七是由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对全区学校党的建设暨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9.关于网络舆情管控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西峰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涉及机构调整的实施意见》,设立了西峰区网络和舆情应急中心,承担全区网络和舆情应急相关事务性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属地网站梳理排查工作,对发现的21家存在高危安全风险的企业网站进行了关停、整改,强化事前管控,确保网络安全。三是疫情防控期间,启动加强区级应急响应,安排1名领导、2名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密切巡查网上舆情动态,及时处理相关舆情,西峰活跃自媒体没有转发任何负面信息。四是制定了《西峰区网络舆情防范化解及应对处置办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网络信息管理,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做好网络舆情工作。五是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举办2期政务新媒体及舆论引导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培训网评员314人(次),切实提升网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违规进人,重要岗位调整交流缓慢,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方面

  10.关于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重要岗位人员调整交流不及时的问题。一是疫情防控期间,下发了《关于抓好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西峰区2020年引进师范类和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计划的报告》,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需要紧急补充医护人员的,可简化招聘程序,集体研究后拟定聘用人员,待疫情解除后办理聘用备案手续。二是组织开展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工作,涉及35个单位59个职位计划选调97人,已完成笔试、面试,正在进行考察。三是对全区科级干部进行了摸排,建立了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其他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台账,全区应交流科级干部152人。四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根据干部队伍结构要求、年龄梯次和人岗相适情况,适时对达到任职年限的科级干部进行交流,推进干部有序流动。今年以来,分别于3月份、4月份调整干部2批次131人,其中调整达到必须交流年限干部36人,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27人。

  11.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有弱化现象的问题。一是在全区范围内对西街街道、区委宣传部、区法院3个单位行了通报,3个单位分别作了书面检查,并制定了整改方案。西街街道对2019年度党建工作进行了考核。区法院党组书记对党总支书记进行了约谈,党总支书记对政工科负责人和党务专干、业务主办进行了约谈。二是召开了全区党(工)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大会,10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作了大会述职,14个区直党(工)委书记、32个党组书记作了书面述职,区委书记进行了点评,参会人员进行了评议。同时,指派区委组织部7名科级干部参加了下属14个党工委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大会,推动党建考核向下延伸。三是对24个党(工)委2019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情况,逐个进行审查,督促把基层党建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分类晋级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分领域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星级指标,采取分类定级、对标争创、考核评估的方法,组织开展“双争双评”活动,在农村,分村级党组织、农民党支部细化量化星级争创指标,争创自身建设强、群众工作强“双强型”星级党组织,评定政治素质强、带富能力强“双强型”村干部党员、农民党员之星。在社区,分社区党总支、党支部细化量化星级争创指标,争创自身建设强、群众工作强“双强型”星级党组织,评定政治素质强、服务能力强“双强型”社区干部党员、居民党员之星。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领域,打造一批“四星级”“五星级”党支部,统一进行命名挂牌和表彰奖励。

  (四)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弄虚作假现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方面

  12.关于履责意识不强,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的问题。一是责令区纪委监委对公检法移交的32件醉酒驾案件及时进行清查。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2019年11月20日移交27件,其中市管干部3人,非党非公职人员3人,其余21件,结案2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组织处理3人,1人已于2019年11月20日立案审查调查等待司法判决;区检察院移交3件,其中市管干部2人,垂直单位干部1人,无区纪委监委管理对象;区法院移交2件,其中非党非公职人员1人,不属于管理对象,给予记过处分1人。二是责令区检察院对于近三年所有相对不起诉案件及公职人员、中共党员犯罪案件进行“回头看”,逐案审核是否存在遗漏法律文书的问题,对巡视组指出的4案4人分别于2019年10月30日、11月15日向区纪委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三是区纪委监委对区交警大队没有及时移送问题进行了核查,经查区交警大队二中队队长、指导员在案件移送工作中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区公安分局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告诫约谈,2人分别作了检查。四是区纪委监委向区公安分局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明确了移送范围、移送时间、当事人信息等要求,加强沟通衔接和信息共享,确保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甄别和有效移送。

  13.关于述职述廉工作弄虚作假,互相抄袭的问题。一是责成区委组织部班子作出书面检查,区公安分局7名班子成员作出书面检查,区工信局对2016年没有述职述廉报告的4名班子成员进行了告诫约谈。二是修订完善了《2019年区管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考核实施细则》,对述职述廉报告实行述职单位负责人把关、党(工)委书记签字、区委组织部审核“三级负责制”,对表述不准确、内容陈旧、未按要求签字的,全部退回重新修改完善,对弄虚作假、相互抄袭、出现严重错误的,取消相关单位及个人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14.关于存在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一是对庆阳四中4人公款旅游问题,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追缴了违规报销资金。对违规报销高档烟酒、超标准陪同接待问题,正在进行核查。二是结合“五抓五推动”活动,围绕送礼拜年、相互吃请、大操大办、乱发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组成11个督查组,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5个,处分2人,通报批评6人,约谈3人。三是紧盯重要领域、重要节点、重点人群,对照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清单80条具体内容,常态化开展作风问题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一律严肃处理,通报曝光。

  15.关于部分单位管理混乱的问题。

  针对个别单位不按规定招聘临时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不购买“五险一金”。一是责成区法院对临时招聘人员予以解聘,严格按规定聘用临时人员。二是对全区各级各部门临时人员招聘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程序不规范、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分类研究解决,严格按程序该解聘的解聘、该补缴的补缴。三是今后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统一由各用人单位向区就业服务局提出申请,使用公益性岗位渠道进行解决,切实规范临聘人员管理。

  针对文件下发混乱,同文多号,且党组文件加盖行政公章。一是对全区党政办公室开展集中督查,进一步督促建立健全公文印发、处理相关规定,严格公文起草、审核、签发、登记、挂号、分送、存档程序,确保一文一号,印制规范,按照印章使用要求及程序,履行批准、审查、登记手续,将政务、党务文件和行政、党组公章严格分开。二是加强全区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培训,不断强化办文办会办事能力,切实提升办公室工作效能。

  针对有的村委会擅自决定为村委会成员增加工资。一是对村干部违规增资问题,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对村支书进行了诫勉谈话,对涉及的4名村干部进行了提醒约谈,对违规发放的20.835万元资金依法全部收缴。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规范村组干部报酬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组织各乡镇、西街街道对村干部报酬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规范管理,坚决杜绝擅自超标准发放工资等现象发生。

  (五)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管党向纵深发展的力度不够,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4月8日、4月27日,区委常委会先后两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同志调研甘肃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审议了《四届区纪委五次全会筹备意见》《区纪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区委书记在四届区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2020年西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区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区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主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单位、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督促指导。三是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力度,按照《西峰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全区52个乡镇、部门进行了“三位一体”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较好的28个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四是区委书记对西街办党工委书记进行了约谈,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7.关于纪检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三转”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及“三转”工作还不到位,综合派驻工作还未完全推开、纪检专干大多兼职其他工作。一是对市场监管局、工信局、住建局3个“三转”不到位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督促3个单位及时调整了班子成员分工。二是对全区54个基层纪检组织“三转”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与单位负责人及纪检组织负责人签订《西峰区推进纪检监察组织“三转”工作承诺书》,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三转”要求,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三是制定了《西峰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讨论稿)》《关于深化西峰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完成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对所有岗位实现应配尽配,不断强化工作力量。

  针对巡察工作不严肃,对发现的问题未按规范如实上报。一是对发现的未按规范如实上报问题,已重新移交区纪委核查处理,对未如实上报的区委第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副组长进行了告诫约谈。二是认真执行“双反馈”“双报告”制度,对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向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移交;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处理建议。三是在区委常委会会议上传达学习了全省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和市县巡察机构工作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2020年区委巡察工作安排意见》《四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对2020年巡察工作作了安排部署。4月29日,召开了四届西峰区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第四轮巡察工作全面启动。

  (六)巩固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成果任重道远,项目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监管仍有死角,问题易发多发方面

  18.关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优亲厚友,村干部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给予涉案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当事人降级、免职处分,并收缴涉案资金。二是强化廉政教育,组织召开了全区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对2019年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列进行了剖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说纪、以案讲法,提升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遵纪守规意识。三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规范村级财务收支,强化村级财务公开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基层“微腐败”问题的发生。

  19.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对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相关单位移交纪委监委进一步了解关注,并责成相关单位严格遵守财务收支结算规定,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结算制度,减少现金支付事项,按期全额清理归还借款。二是以审计为抓手,及时督促各预算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形成规范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完成全区76个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的财务电子数据采集整理工作。三是由区财政会计中心牵头对全区176个预算单位2016-2019年现金库存进行了清理,及时办理未入账条据,交回白条借款现金,制定出台《西峰区预算单位备用金管理办法》,控制备用金数额范围。严格执行西峰区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授权支付额度单笔控制在2万元以内。四是制定了《关于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的安排意见》,对各预算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呆账死账等问题认真清理,对发现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和白条借款长期不还的单位下发整改督办函限期整改。

  20.关于项目工程领域问题较多的问题。一是针对历年所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成立专门收缴工作组负责征缴工作,截至目前,已缴清6个建设项目配套费共计0.4113亿元;下剩40个建设项目未缴纳,涉及金额2.1844亿元,其中区属企事业单位项目8个,涉及金额0.3323亿元,将统一划拨缴纳;其余32个项目涉及金额1.8520亿元,已于2019年11月中旬启动司法程序,下达了《行政征收决定书》。二是按照《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印发了《关于试行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受理的通知》《关于试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制的通知》,制定了《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办理流程》,编制了《2020年投资导向及相关政策文件汇编》,确保项目工作更规范、更科学、更高效。

  (七)巡视及各类督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甚至存在虚假整改方面

  21.关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了《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重点信访投诉问题区级领导包抓责任分工安排》,对未完成整改问题由各包抓领导牵头负责,推动生态环境重点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对全区各类巡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进行梳理,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明确各班子成员牵头负责的整改事项,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推动落实。三是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区委牢牢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部署、亲自协调推动、亲自督促检查,各班子成员自觉牵头承担整改事项,推进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2.关于区纪委压力传导不够,震慑作用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区纪委监委向省委巡视组作出书面检查。二是严格落实《纪委监委机关处理检举控告规则》和《甘肃省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办法》,对本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由区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包抓,机关干部领案,整合全区办案力量,快查快结,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三是责令董志镇党委对南庙村“两委”将专项补助资金中的1140元用于解决村组遗留问题开展专项调查,涉案两人已于2018年11月免去村支书和副支书职务,收回了1140元违规资金并上缴区财政。

  23.关于“文山会海”现象仍然存在,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精简压缩会议数量,对会议内容、参会范围相近的,合并开会或套开会议,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的会议,原则上不得要求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第一季度印发党委文件8个,同比下降30%,召开党委会议11次,同比下降了31%。二是区纪委监委正在对工信局整改问题进行核实调查。2019年6月14日,区工信局向区委巡察办上报的整改报告中表述“已完成整改的三大类11个问题”,其中不包含“2007年和2008年给庆阳市众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借的100万扶持资金未收回”问题,该问题在整改报告中作为第12个问题单独列出,区工信局不存在虚假整改问题。对未收回的100万元扶持资金已起诉法院进入诉讼程序。区政府对区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进行了约谈。三是组织对各类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整改落实。

  (八)落实扶贫政策方面仍有差距,基层“微腐败”问题尚未根除方面

  24.关于部分单位滞留扶贫资金,互助资金收缴不力的问题。一是庆阳四中于2019年11月12日召开校务会进行了研究安排,并于当天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交通补助直接发放到七名学生卡中。区教育局对庆阳四中进行通报批评,对分管财务副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彭原镇逾期的196万元互助资金已全部收回。三是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及时收缴逾期资金。

  25.关于劳动培训不规范、私自内定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的问题。一是责令区人社局组织对彭原镇2019年2月劳动力培训中4名顶替及缺席人员进行补训,补训合格后,发放培训证书。2020年3月21日,区人社局安排庆阳市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学校制定了补训班教学计划和实施方案,对未达标成员进行重新培训。二是强化对各类涉农涉贫培训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查培训机构资质、参训学员身份,对存在顶替培训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发放培训证书,取消培训机构培训资格。三是彭原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约谈。制定了《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细则》,公示了选聘对象,对已选聘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完成了全面审查,健全完善了选聘相关资料。四是对各乡镇贫困村公益岗位工作人员选聘情况进行“回头看”,制定了《西峰区2020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对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及选聘工作进一步提出了要求,在全区有贫困人口的76个非贫困村,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28个。

  26.关于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2019年11月25日至26日,温泉镇党委对何坳村集体资金未进入集体账户、坐收坐支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对何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告诫约谈,14000元垫资款项已收回村集体并入账。2020年3月9日,区纪委监委核查组对该问题进行初核,对村支书进行了诫勉。二是2019年11月25日,区纪委监委与温泉镇党委对齐家楼村党总支副书记有关问题进行了初核,对齐家楼村党总支副书记进行了告诫约谈,该村原村委会主任已去世,镇民政工作站工作人员已辞退,温泉镇党委会研究不再追究责任。2020年3月9日,区纪委监委常委会同意了结结案。三是本次巡视移交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线索45件,已全部查结,共组织处理16人,党纪政务处分1人。四是扎实开展漠视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等专项整治,采取交叉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对扶贫领域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运行、资源调配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形成有效震慑。2020年1-4月,区纪委监委党风室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方面问题线索5起18人,给予组织处理14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五是加强警示教育,在全区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暨干部教育警示大会上,通报违反群众纪律9人,通过西峰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向社会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以案为鉴,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

  三、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

  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上,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省委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和既定时限安排,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牢政治方向。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推进省委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收场”心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区委将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毫不松懈担负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后续整改。对还没有全面完成的整改任务,挂图作战,持续强化跟踪督办。对已整改完成的,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力争取得更大成效。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追究,确保问题见底清零。

  (三)强化责任担当,推进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牢牢扛起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修复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工作,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责任,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重点查处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贪腐和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不断改进巡察方式方法,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四)建立长效机制,固化整改成果。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根据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项目工程领域问题较多、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扎牢制度笼子,堵塞问题漏洞,切实从源头上杜绝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发生,防止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电    话:0934-8212554

  电子邮箱:xfqxszgb@163.com

  邮政信箱: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九龙路28号区委办公室305室

  邮政编码:7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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