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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市城郊一企业生产排放污染气体的状况 新华社图 |
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徐守盛建议以电代煤、以电代气,实施阶梯电价、峰谷差电价及政府补助
本报记者 陈永君 丁炜娜 李杨 为您报道 昨日上午,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徐守盛参加了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兰州团的分组审议。徐守盛在发言时提出,为了将燃煤锅炉对兰州市大气污染的危害降到最低,建议以电代煤、以电代气,利用电的阶梯价、峰谷差电价及政府补助解决。
徐守盛说:“兰州市首先要定位准确,突出重点。另外,要思考如何加强城市管理监管方面的工作,有计划地开展背街小巷的改造。其次,兰州市要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我认为,兰州市的大气污染必须要省市一家共同解决。第一要狠抓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第二关键是燃煤锅炉。我建议能不能以电代煤、以电代气,利用电的阶梯价、峰谷差电价及政府补助解决。”
优惠用电保证环保型取暖
记者从政协甘肃省九届五次会议上了解到,省政协委员杨维纲等也向大会提交了《对节约资源,改善兰州空气质量的用电项目(单位),实行在原电价的基础上再降价收费的建议》。
电费高 地热取暖不讨好
杨维纲委员在建议中提到,兰州的冬季空气污染很严重,污染的主要根源之一是冬季取暖烧煤,如果取暖不烧煤、油、气,兰州冬季的空气质量将极大提高。当前兰州冬季取暖有烧煤、烧气和地下热取暖等方式,惟独地下热取暖是用地下水的热量取暖,不消耗资源,不污染环境,完全属于资源节约。环境较好的冬季取暖项目,在兰州市已开始使用几年了,但电费的价格还是高,这样使用单位感到优势不明显,尽管不耗资源,不污染环境,但使用者因支付电费高而不愿意使用。
用地下水取暖可实行成本电价
杨维纲委员建议:省政府、省环保等部门,应当通过政策引导,对新建的或老住房、写字楼等取暖项目严格控制,凡有条件的都要使用地下水取暖,尤其是无法集中供热的住房办公楼等必须使用,这既节约资源又对环境的改善有利。对用地下水取暖的项目单位用电实行成本价。省政府和省电力部门联手支持,通过调研,制订最优惠用电政策,积极保障推广使用,尤其电力部门必须站在全省全兰州市的整体高度,站在改善兰州冬季空气质量的高度,实施最优惠电价。
“一城一交”理顺交通管理
建议者:省十届人大代表王艳
建议背景:代表指出了目前交通管理体制中的弊端:行业分割,体制不顺。中心城市交通管理除部分城市交通、公交统一管理外,大部分城市仍是交通归交通部门管理,公交归城建部门管理。多家管理,政令不一,例如公交线路延伸直接影响到交通公交经济区域划分和利益分配;出租车和公交车分属两个部门管理,在运力投放和班线设置上不能有效衔接;政府部门职能重叠,相互制约,直接影响法规政策的正确执行。王艳代表还指出,执法队伍臃肿,重复检查问题也很突出,经营者对此反映强烈。
建议:尽快理顺城市交通管理体制,实施“一城一交”管理模式,即一个城市一个交通管理部门,真正建立起政令统一、管理顺畅、规范科学的综合交通管理体制;调整修改相关的交通行业法律法规,为“一城一交”交通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法律依据;根据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交通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建立统一、协调、有效的交通管理执法队伍。(陈永君 丁炜娜 李杨)
改善城市管理执法环境
建议者:省十届人大代表孙兰香等
建议背景:目前,城管执法环境较差,新闻媒体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积极宣传不够;机关部门、单位、街道社区和市民群众对城管工作配合支持不够,难以形成强有力的整治合力;部分群众和执法对象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城市执法不理解、不支持,辱骂围攻现象时有发生,执法人员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建议:1.呼吁新闻媒体对城管执法工作多进行正面的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都理解、支持城管的舆论氛围。
2.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街道、社区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3.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群众文明素质,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局面。
4.加强城管执法的安全保障,以保证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执法工作顺利进行。(陈永君 丁炜娜 李杨)
[稿源:西部商报]
[编辑:王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