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冯瑾报道)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部署会上获悉:今年,新疆将选聘282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工作现已经开始。
选聘以应届毕业生为重点,从2006年以来区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中选聘150名,从全区各地已经在村任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的优秀村干部中转聘100名,从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中选聘32名。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期限为3年。
选聘人员中,属中共正式党员,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共青团员,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书记等职,或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副主任或主任职务。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将比照当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生活补贴和津贴标准,按月发放;并参加养老社会保险、按当地标准发放冬季采暖补贴。在村任职期间,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一次性发放安置费和交通工具购置补贴3000元。原则上按人均每年2000元安排工作经费。
明年起,自治区每年将拿出200个以上的乡镇公务员名额,重点招录在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选聘的大学生在村任职满2年,报考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公务员的,可根据实际表现和考试成绩确定招录分数线;被县市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可作为优先招录依据。报考自治区高校研究生的,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明年起,具有2年以上农村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将作为选调生的重要来源。
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选聘人员,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代为偿还。选聘到村任职期满的高校毕业生,考录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在村任职时间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大学生,选聘为村干部的,其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
报名时间为6月25日前,可到当地党委基层办和毕业院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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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