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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民警参评“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图)

http://www.gscn.com.cn 2006-7-13 16:12:53 字体: 【 】 [添加到收藏夹]

朱江

王炜

  ■全国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60候选人出炉

  ■我省推荐的参选民警王炜、朱江今日到本报接听热线

  昨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全国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活动正式拉开帷幕,公安部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60名候选人名单,我省公安厅推荐的参选民警王炜、朱江全部进入候选人序列。

    此次评选活动共收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以及公安边防、消防部队,部属边检总站、森林公安局及海关总署缉私局等40个单位推荐上报的107名候选人。他们都是来自公安一线,在打击犯罪、服务群众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民警,多次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表彰,赢得了社会群众的高度认可。经评选活动组委会认真评选,最终确定了60名候选人。

    2004年,公安部与中央电视台联合组织开展了首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活动,吸引了近1700万社会群众参与投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在首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活动成功举办的基础上,本届评选更加注重群众的参与,从候选人提名开始就充分考虑群众的意见,增加了提名候选人公示程序等。即日起,央视《法治在线》栏目将对60名候选人事迹集中展播。评选活动组委会将组织社会知名人士、媒体负责人及公安部特邀监督员等组成评选委员会,根据群众投票,综合考核候选人事迹,最终评出十名当选者。

    今日,本报将邀请入围“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候选人的我省民警王炜、朱江来本报接听读者热线,与大家交流沟通。

    读者热线:(029)88429055(王炜)(029)88429061(朱江) 开通时间下午2:00-4:00

  两位民警同样心声———

  “入围候选人是荣誉也是压力”

  昨日,记者对我省两名入围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候选人名单的民警王炜、朱江做了采访。面对这样的荣誉,两人发出同样的感言:意外的同时感到高兴,同时感到充满压力。

    “排爆专家”王炜

    我只做了该做的事

    47岁的王炜长期从事危爆物品排除工作,被称为“排爆专家”。他1976年12月入伍,曾因冒险排除水利工地数十吨未引爆的炸药而荣立二等军功。1993年10月从部队转业至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处危险爆炸物品管理科,2003年12月至今任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大型活动与处置突发事件处副处长。多年来,从事危爆物品管理与爆炸装置拆除工作的他,排爆五十多次,挖掘、运送、销毁炮弹等三万余枚,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2003年12月王炜被评为“陕西省十大法治新闻人物”,2005年被评为首届“陕西十大杰出警察”。当记者将王炜入围“十大警察”候选的消息告诉他本人时,他说觉得很意外,但也感到高兴。他告诉记者:“我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却得到了这么多的荣誉,说实话,压力越来越大了。”对自己所取得的荣誉,他说,一靠同事的支持,二靠亲属的理解,三靠组织多年的教育和培养。

    “英雄”刑警朱江

    我和“英雄”有距离

    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兼大案一中队队长朱江今年30岁,1997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从警八年多来,朱江一直战斗在与刑事犯罪作斗争的基层刑侦工作第一线,先后参与侦破刑事案件450余起,主办刑事案件300多起。承办侦破了公安部督办的“王林特大系列抢劫、杀人、盗窃团伙案”,省公安厅督办的“二华系列强奸杀人案”等在全国、全省影响较大的案件。2005年1月被渭南市公安局评为全市优秀民警,2005年9月荣立个人二等功。2006年2月,中共渭南市委政法委、共青团渭南市委、渭南市青年联合会、渭南市公安局党委、华县县委、华县公安局党委先后作出向朱江同志学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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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华商报 ]
[编辑:王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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