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9日,来京给女儿治病的李道红将20岁的脑瘫女儿捂死。昨天,李道红被控故意杀人罪,在北京海淀法院受审。(北京晨报6月11日)
在这篇报道中,身为母亲的李道红悲痛欲绝,“我只是担心,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谁会来照顾她。”这是李道红在法庭上苍白而又深含母爱大意的辩白。对于法官的指控,她是供认不讳,这使得我们看出这位母亲对于杀死女儿的悲痛和后悔以及无奈。对于李道红来说,与其说接受法律的审判,还不说她正在接受道德的审判和煎药,而这种煎熬则是她作为一个母亲捂死女儿后不由自主的悔恨,这种煎熬更确切的说是一个母亲面对现实、面对灾难、面对病魔的孤独无助,这种煎熬也是一个母亲害怕更大的苦难降临到已经伤痕累累的女儿身上,不惜牺牲自己不怕成为人间唾骂对象所进行的极端母爱的痛苦。
在看这篇报道的同时,笔者也想起了曾经遇到的一个女孩。这个女孩是笔者所在的单位一对一帮扶和救助的对象,她也是20多岁;记得我代表单位送温暖去她家时,她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由于常年四季不能晒太阳的缘故,她的脸蛋特别白,身体消瘦的像一根木材。在和这位女孩母亲的交谈中,我们也看到了她母亲的担忧,那就是他们去世以后,谁来在照顾这个不能下床的瘫痪女孩。俗话说久病无孝子。在这个社会中,谁能做到耐心长久的照顾一个瘫痪女孩?更何况,笔者看到,我们救助的这位女孩心里是多么的脆弱,对待他人总是有一股敌意或者不信任。因此,像这样的病人处理人际关系更是一团糟,不能理解他人的苦楚和对她的同情和帮扶。因而也会给照顾她的人带来感情上的伤害,无情中瘫痪女孩把自己孤单和包围。救助和照顾难度会更大,所需要照顾者的耐心和爱心更超出他人一筹。
南方周末曾经也因同类事件也过一篇评论文章。这个事件大意是一个女孩为了家人亲自杀害了自己患有精神病的妹妹,而后法院按照法律条文对她进行了判决;但是,民众认为法院的判决太重而对法院提出质疑。于是该评论文章提出,人的生命随便不能被删除,我们不能因为她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病就认为她的生命低人一等,不值得尊敬。
的确,我们对待像小菲这样的生命,不应该去刻意“删除”她;或许,从人道主义出发,我们应该原谅这位母亲所表现的极端方式的母爱,但是,从尊敬每一个个体生命来看,这位母亲的举动触犯了法律的尊严,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从这个案件中,我们看到小菲的直接杀手是她的母亲,但是深藏在她母亲背后的真正杀手就是这个贫富不公的社会,是这个社会人间的苦难和困难,是社会和政府对于弱势群体生命的小视;撇开小菲这一个案,我们看到的是像千千万万的小菲一样的生命个体,现在他们除了接受上天对他们的不公之外,还要接受人间对他们的第二次不公。
为了让小菲悲痛不再重演,政府和社会必须承担责任,政府要创造一切条件,建设好的疗养院或者特殊病情机构,培养专门的从业人员,让他们不要随时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就在死亡的边缘,像小菲一样不要在感叹上帝对他们不公的同时,苦食人间无奈的极端“母爱”。(网上评论员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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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薛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