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宗教和顺就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具体表现在:党和政府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信教群众、宗教界人士与共产党信仰上相互尊重、政治上团结合作,坚持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爱国爱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和睦相处,共同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贡献力量。
一、宗教和顺是民族地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保持稳定的重要条件
1、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民族地区也不能例外。由于历史的原因,民族地区改革的任务更加艰巨,没有宗教和顺,改革就很难顺利进行,更谈不上深化。宗教改革是民族地区改革的题中应有之意,改革的目的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在动态中不断达到新的相适应。
2、发展才是硬道理,民族地区更是如此。解决当代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也在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只有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有利于改善人民生活、有利于提高民族地区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才是正常的、有益的,才能说是真正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
3、稳定压倒一切,这一点在民族地区和其他地区同等重要。宗教和顺是保持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没有宗教的和顺,稳定是不可能的。
二、宗教和顺是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发展的重要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保证,而宗教和顺既是这一政策的重要内容,又是贯彻执行这一政策的前提条件和重要表现。
2、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们党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真正的平等、团结要靠多方面的条件促成,宗教和顺是众多条件中占有相当重要地位的一个条件。
3、坚持“四个维护”是我们在新时期正确解决宗教问题的成功经验,宗教和顺有利于坚持四个维护,坚持四个维护又可以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持久保持宗教和顺的局面。
三、宗教和顺的关键是坚持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动摇、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不含糊
1、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宗教和顺的法律保证,必须全面正确地理解、毫不动摇地贯彻执行,排除“左”右两个方面的干扰。
2.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与宗教信仰自由不仅不矛盾而且是相辅相成的,加强管理是广义的信仰自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管理就无和顺可言。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教育是确保宗教和顺的重要方式。
3、在甘肃,宗教和顺不仅是宗教、统战工作部门的事,不仅是民族地区的事,而且是全省各个地区、各个部门的事,是全省的大局,因应引起各级领导同志普遍的重视。
4、为了做到宗教和顺,就必须大力加强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教育,党校在这方面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搞好这方面的教育是党校教师为甘肃发展所能做的一点应有的贡献。(范鹏 2008年3月28日)
(该文为本人十年前在一次宗教现实问题研讨会上的发言,今天看来仍有一定意义和价值,所以重新发表出来,以供参考。)
该文选编自飞天博客,作者范鹏,甘肃省社科院院长,评论或留言请进入博客
[稿源:中国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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