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只有11名工作人员的非常设机构,据说掀起了安徽砀山县的“吏治风暴”:就该县干部作风和部门行风给全县83个县直机关检查打分,居然敢给近七成机关“不及格”,并且已有多名一把手因此被免职。(《新安晚报》8月4日)
安徽砀山的举动引来一片喝彩,可是,这喝彩的背后却是法治的倒退, "两风办"的背后有着很强的人治色彩。
首先,安徽“两风办”是独立于现行法治体系之外的,那么它本身的监督就是一个大问题,而一个政府机构没有监督是很可怕的。现在的“两风办”在这11个人的领导下,是清廉的,那么下一届的领导人能保证是清廉的吗?如果这11个人中有一个腐败,那么由谁来监督?最终只能像在武则天时期的告密制度和明朝的锦衣卫一样,只能成为国家的祸根。虽然两者有本质的区别。
其次,“两风办”只是由县长领导对政法委、林业局这样的政府机构进行打分,那么它对县长等一把手进行打分吗?可以打不及格分吗?他们敢建议免去多个部门的一把手,但他们敢说县委县政府领导半个不字吗?法治与人治最大的区别在于,法治是每个人都被置于制度之下,毫无例外地接受制度的规训和惩罚。而人治则不一样,那个治人之人则可凌驾于制度之上,靠着营造的道德幻觉站在权力高地轻易地超越制度、践踏制度和把制度当成橡皮泥一样揉捏。他们敢建议免去多个部门的一把手,但他们敢说县委县政府领导半个不字吗?会不会给人留下只打小猫,不打老虎的感觉。
再者,“两风办”与现行的检察机构是什么关系?独立,还是上下级领导关系?纪委,监察机关与“两风办”发生冲突怎么办?现行政治体制内的检察机构的职能职责呢?
所以现在的“两风办”是法治的倒退,有很强的人治色彩,现在的高效是一时的,要想真正整顿吏治,只有从制度上去解决,而不是凭借一个非常设机构。(飞天评论员 郭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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