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维权成本高给相关部门带来启示——
应建立长效的法律制度

由于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民工通过依法维权需要付出的成本太高,程序繁琐,处理时限过长,而且付出巨额成本后许多权利不能得到维护,或者处理结果不能弥补其维权过程中付出的巨额成本等因素,给社会带来了许多后果。
许多事实无法认定
记者通过查阅相关法律规定了解到,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以后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过仲裁以后,对仲裁裁决不服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监察部门接到农民工举报后的处理时限是60个工作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处理时限是60日,法院一审的处理时限是3个月-6个月,二审的处理时限是3个月-6个月。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陈法官告诉记者,在实际中当然有一部分案件不需要走完全部程序,而是只经过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阶段,农民工权利就能得到保障。但即便如此,处理一起农民工维权案件,至少也需要两个月的时间。而走完全部程序,即农民工从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到法院执行完毕,按照最保守的计算,至少需要经过4个月的时间。具体包括:劳动监察部门处理阶段10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阶段一个月;法院一审、二审阶段各一个月;法院执行阶段一个月。如此漫长的处理期限,对于大部分欠薪只有几百元到一千元的农民工来说,依法维权实在是得不偿失,很多农民工不得不放弃权利或者寻求其他途径自己解决,再加之农民工自身法律知识的欠缺,不懂得收集和保存必要的证据,许多先前作证的证人在后来的处理过程中找不到或受到用人单位的威胁收买推翻证言,导致许多事实由于时间的推移而无法认定。
有些生效裁决难以执行
对于用人单位是个体户、私营企业的情况,在恶意拖欠工资或者职工发生工伤之后,这些个体户、私营公司有的改头换面重新登记,有的干脆连任何注销手续都不办而卷款走人,还有的是经营过程中破产,这就导致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民工在通过漫长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之后,即便拿到了生效裁决或判决,由于找不到被执行人而导致判决书、裁决书成了一张白纸。尤其是在建筑领域的包工头、项目部,工程完工之后包工头走人,项目部解散。等到农民工经过漫长的仲裁、诉讼之后申请执行时,农民工和法院根本无法找到被执行人,由于找不到包工头而导致判决书无法执行。
“跳楼”成了最后的杀手锏
由于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民工通过依法维权需要付出的成本太高,程序繁琐,处理时限过长,而且付出巨额成本后许多权利不能得到维护,或者处理结果不能弥补其维权过程中付出的巨额成本,所以许多农民工不愿意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以及诉讼等合法方式解决劳动争议,而是选择了暴力手段、极端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杀人、抢劫、盗窃、绑架以及堵路、跳楼、爬塔吊等。这些恶性事件,不仅直接威胁着农民工、用人单位老板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直接威胁着社会的公共安全和稳定。
[稿源:鑫报]
[编辑:宗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