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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个人集资建房吹响集结号

http://www.gscn.com.cn 2008-2-25 8:16:25 字体: 【 】 [添加到收藏夹]

  [核心提示]继温州、深圳等地老百姓通过个人集资建房的方式圆了住房梦后,兰州市民也开始热议个人集资建房方式的可行性。昨日,兰州网民在百度贴吧发帖,寻求个人集资建房的合作伙伴。该帖子一经发表后,就受到了许多兰州网友力挺,跟帖者纷纷表示:房价涨幅太快了,非常需要这样的方式来实现住房的梦想。但也有部分市民在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土地、房子均还没有影子就要出钱,再便宜也不会干。

  事件:兰州网民欲组建个人合作建房联盟

  “房价飙升,兰州市民酝酿个人合作建房。据政府部门统计,2007年一季度兰州商品住房价格同比上涨5.6%,平均每平方米2927.2元,价格一路飙升,让普通百姓越来越买不起房。温州、深圳等地的经验表明,个人集资建房是兰州老百姓圆住房梦的现实选择!本人经慎重考虑,现招募感兴趣的朋友组建兰州个人合作建房联盟,来共同实现住房梦想。集资建房方式:

  1、有意愿参加个人集资建房的个人均可参加,按照目前计划需要100名个人;

  2、建房地点:初步定在兰州城中村改造腾出的地块中;

  3、建房费用由个人集资完成,成立代表委员会,法律顾问,建设银行专用账户,每使用任何一笔资金必须由业主代表委员会讨论、并在法律顾问、银行监督下方可执行,任何个人无权动用资金;

  4、建房全部采用成本预测资金募集,按照预测比目前市场同地段同结构售价低40%左右;

  5、本次公告属意向启动阶段,在意向人达到50户左右时我们将召集大家召开一次交流碰头会,具体协商建房地段、运作模式、资金监管程序、业主委员会代表等具体事项。”这是百度贴吧上,一位兰州网民发出组建兰州个人合作建房联盟,共同实现住房梦想的帖子。

  瓶颈:土地、资金安全都是大问题

  据记者了解,国家土地使用政策根本就不允许土地出让给个人使用,而土地对集资建房来讲是非常关键的。如果集资建房能拿到土地,就可以一步一步走下去,相对来说也就比较可靠了。另外,集资个人对集资建房不信任也是另一大瓶颈,市民严先生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集资建房的房价会比目前的商品房价格低,但他还是对个人集资建房心存疑虑,集资房是否能够获得政府批准,是否能成功“拿地”,是否能拿到房产证,自己都不是很清楚。他说,即使成功“拿地”,也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比如,集资成员之间能否就该地块的地理位置和价格达成共识?会不会认可建房中的公关成本和其他隐形成本?资金的安全也是一个大问题,必须制定详细的管理、使用计划。此外,对发起人的监管更是一个大问题,如果缺乏监管,很容易为非法集资者所利用,所以不敢贸然加入。

  前景:以招拍挂形式获得土地可建房

  个人集资建房虽然不失为一种解决住房难问题的方法,但目前该做法是否可行,如何获得建房用地等一系列问题该如何解决?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昨日电话采访了兰州市房管局局长刘大可。刘大可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土地使用政策根本就不允许土地出让给个人使用,个人建房的可能性不存在”。记者又问如果这些有意愿购房的人联合起来,用集资资金组建实体或是委托地产商,从土地储备中心以招、拍、挂的形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建房,这样做是否可行时?刘局长告诉记者,集资者以实体形式参加国有土地出让所获得的土地那就是合法的,是可以用于建房。

  就此事,兰州宏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钱志方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如果有市民愿意集资建房并委托公司建房的话,该公司是不会建的,因为意义不大。但另一房地产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如果个人集资建房得到政府允许并给公司付一定的代理费,公司也不排除为其建房的可能。

  风险:个人集资建房存在投资风险

  个人集资建房同时也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一位律师告诉记者,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只有依法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才能依法公开出售没有产权证的房屋。鉴于此点,集资人想要拿到房产证只能通过转移方式,这就需要缴纳各种各样的税费,无形中增加了成本。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如果集资者成立了自己的房产开发公司,如何保证公司的决策人会按时交付房屋,而不会向社会其他公开销售以获取巨额利润?因为对公司的决策人来说,只对公司管理层负责,无须考虑大多数集资者的利益,从常理来讲面对巨额利润时,人们常常会选择获取利益。正是因为这一点,也给广大的集资者埋下了极大的投资风险。

  个人集资建房您来谈谈意见

  个人集资建房是房价涨幅居高不下背景下产生的一种全新的购房思想,就是许多想改善自己居住环境但由资金不足的人组成一个群体,通过个人集资去购国有土地再委托开发商建造房屋的一种行为。

  这种建房模式在兰州究竟是否可行,普通老百姓是否能从中真正地得到实惠?为此,本报特开通新闻热线、电子邮箱和市民投稿等三种参与方式,请您对这种个人集资建房的全新模式发表自己的看法,谈谈您对个人集资建房的建议。

  本报新闻热线电话:0931—8119000期待您的来电参与;本报电子邮箱:xbsb@xbsb。com。cn也为您敞开。同时,为了方便读者对这种个人集资建房的模式发表自己的见地,您还可以通过信件来告诉我们,来信请寄:兰州市白银路123号西部商报社(收) 邮编:7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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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本网综合]
[编辑:柴永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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