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省物价局、省建设厅于2007年12月28日发布新规,称以后我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联合建设部门定期测算并公布所辖区域的商品房平均成本。同时,价格主管部门还将加强对住房开发企业发布虚假销售价格和在房价外违规加收费用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销售、恶意哄抬住房价格等非法行为。这一新规的实施,能否揭开房价面纱呢?
工人日报讯(记者康劲)甘肃省物价局近日下发文件,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联合建设部门定期测算并公布所辖区域的商品房平均成本。省物价局称:将通过审核认证商品住房成本,探索对商品住房价格的调控手段,加强对房地产市场中各种价格欺诈、牟取暴利、期房炒作等行为的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遏制商品住房价格过快上涨。
同时,将加强对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管理费、贷款利息、建设项目收费的审核认证。
据悉,去年以来,甘肃的商品房价格上涨迅猛,尤其下半年以来,涨势持续位居西北大中城市首位,兰州繁华路段的房价已经从年初的每平方米3000元左右涨至近5000元。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定期公布商品房的成本,可以利用价格杠杆有效地调节房价,同时,增强房地产企业自律,让房地产业能在有序的环境中竞争、发展。对此,有关人士表示:要从根本上遏制房价,政府相关部门除定期测算并公布成本外,还要在剔除开发商不合理成本,限制商品房利润率,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上采取更有力的措施。
购房者期待明白消费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早就应该这样了,房价高的也太离谱了!”这是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发布将定期公布商品住房平均成本新规后,许多受访者的第一反应。
房价的确在狂飙。据国家统计局兰州调查队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2007年上半年,兰州市中心区和雁滩板块的房价最高曾达到了7000元/平方米和4300元/平方米的高价,创近年来兰州楼市新高。
面对高房价,兰州人一年收入难买“三平方米房”的事实摆在了购房者面前。而此次我省定期公布商品住房平均成本的举措,其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平抑房价。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定期公布商品房成本,可以增强房地产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可以给需要购房的市民进行价格指导。
按照新规,今后物价部门还将严肃查处违规销售、恶意哄抬住房价格等非法行为,有效遏制投机炒作。
这些举措也恰是广大购房者的盼点。而房地产市场的现状是很多开发商笼统标价,其中的利润是“深不可测”,不规范的售楼行为时有发生。
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的有关人士认为,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虚假需求,从而扭曲价格形成机制,由于开发商占据信息有利地位,可以人为诱导需求,从而形成不真实的价格信号。房价成本测算工作则使房地产开发商的成本和利润相对透明,使得购房者能清清楚楚消费,对控制房地产价格有积极意义。
一些购房者说,目前的房价就是由开发商的垄断地位形成的垄断高价。虽然没有规定可以剥夺房地产企业的定价权,但老百姓应该有知情权,此举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购房者掌握了相关信息,就可以改变交易价格完全受开发商主导的局面。同时,建立商品房社会成本定期公布制度,可以促进房价的合理形成。
[稿源:本网综合]
[编辑:柴永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