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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履蹒跚 甘肃户籍改革调查[图]

http://www.gscn.com.cn 2007-11-27 10:06:42 字体: 【 】 [添加到收藏夹]

    [核心提示] 2007年10月24日,云南省宣布取消“非农业人口”“农业人口”的“二元制”户籍登记管理模式,实行一元制户籍登记管理模式,在全国引起了不小的反响。这表明,在公安部今年要求各省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后,云南省已率先开始行动。

    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目前,我省已制定了新的“全省城乡户籍改革意见”,并积极酝酿准备出台。该“意见”的核心内容是将现有的农业、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制度改为城乡一体化的一元管理体制,这意味着全省城乡户口一元化步伐将加快,“农转非”、“城里人” 、“乡里人”等很多我们再也熟悉不过的叫法将成为历史名词。更为重要的是,自由迁徙将不再是一个梦想,而是一种现实可得的权利。

    兰州市户籍新政策 来兰住可上户口

    11月23日,兰州市政府常务会通过《兰州市外地驻兰办事机构管理规定(草案)》。根据这项规定,今后外地驻兰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可按照户籍管理相关规定申请常住户口,非常住人员应当按规定办理暂住登记。规定中所称的外地驻兰办事机构,是指兰州市以外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在本市设立的非经营性办事处、联络处、工作处、代表处等。

  近年来,各地户籍新政陆续出台,有些地方已开始实行居住地居民登记制度,不分身份、职业,只要到某个地方居住,就办理户籍登记,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生活,促进了社会人力资源的正常流动,成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兰州市这次出台的户籍新政,尽管还局限在一定范围内,但也体现出了一种进步和文明,毕竟迈出了可贵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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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本网综合]
[编辑:柴永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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