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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质监局9项措施规范食品小作坊

http://www.gscn.com.cn 2006-10-16 9:59:37 字体: 【 】 [添加到收藏夹]

  本报兰州讯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出台了9项新措施,以有效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

  这9项监管措施的主要内容有:一、将“无证无照”的企业报当地政府予以取缔。对愿意取得证照,继续生产经营的小企业和小作坊要督促其限期取得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纳入日常监管范围。二、坚决取缔城镇及周边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的企业。各级质监部门要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施进度和无证查处要求,将婴幼儿配方奶粉、白酒、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肉制品、乳制品作为重点产品,加大无证查处力度。三、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对桶装饮用水、白酒、罐头、膨化食品、含乳饮料、婴幼儿米粉、婴幼儿配方奶粉、小麦粉等8类食品进行抽样检查。四、对农村偏远地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和小作坊,在地方政府允许的前提下,采取专项监管,严密监管。五、进一步强化引导帮扶,促进小企业、小作坊发展壮大,对生产条件差、未达到准入要求的企业,通过区域整治、集中生产、股份合作等多种模式,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联小做大,整合做强。六、强化食品安全承诺制和食品安全责任制,让企业明确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产品,不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伪造食品标志标注,承担食品安全责任。七、强化开业、歇业申报制,对季节性、临时性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要实施开业、歇业申报制度。八、严密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企业满足保证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九、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稿源:甘肃日报]
[编辑:王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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