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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法》7月1日正式实施

http://www.gscn.com.cn 2007-6-15 8:19:43 字体: 【 】 [添加到收藏夹]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

  甘肃日报兰州6月14日讯(记者白德斌)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即将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将“有法可依”。为了贯彻实施好该法,今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主持召开了学习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座谈会。

  今年年初,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4173个,其中,种植业占2080个,占据“半壁江山”,其次为畜牧业、渔业、农机等。参加合作组织的农民达到103万人,农民成员纯收入总额约15亿元。

  农业合作组织在生产服务和解决产品“卖难”上取得了成功。但却一直处于“已出生、没户口”状况,无法获得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活动受到限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后,我省4000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将获得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并获得政府的政策扶持和税收优惠。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膺在会上说:“合作社法是我国涉农法律中极为重要的法律,一定要学习好、贯彻好,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培训,分阶段举办宣传员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社长培训班,领会该法的精神要点,使该法起到逐步规范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稿源:甘肃日报]
[编辑:王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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