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省质监局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甘肃省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由于条件限制难以取得准入资格,任其发展,必然埋下安全隐患,而且扰乱市场秩序。全部关闭,工作难度大,且难以治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办法》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界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生产加工必备条件尚未达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要求,但有固定的厂房(场所)、简单的生产加工设备和设施,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能够按照一定的工艺流程加工、制做、分装食品用于销售的单位和个人。以后厂(场)前店方式生产食品并批发销售,工商营业执照注明有生产加工业务的,属质监部门监管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现做现卖、流动制做等形式在超市、商店、酒店、饭店、餐馆、自由市场、露天即时加工销售食品的流动摊贩等,不属质监部门的监管范围;《办法》提出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该具备的13个基本条件,明确了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四项制度,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出厂检验制度、安全承诺制度、开业歇业申报制度和区域监管责任制度等。
《办法》要求,在全面普查,摸清底数,建立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状况动态档案的基础上,依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分三个层次进行全面整顿,限期达标:一是提高有望达标食品小作坊。这部分小作坊生产设施、设备基本能满足食品质量安全要求,其生产条件及工艺经过帮扶能够达到准入条件要求,且业主积极性较高的,可采取加强监控、督促完善生产条件等过渡措施。由质监部门提供一揽子整改方案,帮助其合理布局生产工艺,不断完善和提高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条件,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二是规范传统工艺食品小作坊。对于农村偏远地区以传统方法加工制做具有传统风味小食品,且仅在本村和邻近乡村销售的小作坊,定期巡查,限定区域销售。同时,加大帮扶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联营,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使之逐步具备生产条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逾期不能达标的将被取缔;三是取缔达标无望食品小作坊。包括:无证无照小作坊,证照不全小作坊,虽有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生产条件极差,经过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小作坊。这些小作坊生产条件极为简陋,场地狭小,设备、工艺落后,无法保证产品质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要汇总起来列出详细清单,提请政府坚决予以取缔。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办法》要求要注意选好突破口,分类别、分步骤、循序渐进、稳步实施。这样有利于清除非法小作坊,既保证群众食品安全,又能让出一部分市场空间,促进合格企业发展壮大。目前,由于该《办法》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全省正按照该办法对小作坊实施全面整顿。
[稿源: 新华网]
[编辑:杨俊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