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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公务员 先学“普通话”

http://www.gscn.com.cn 2006-12-18 8:23:59 字体: 【 】 [添加到收藏夹]

  西部商报记者 陈永君 为您报道 “普通话”将逐步成为国家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上岗的重要依据,并将作为新录国家公务员的必备条件之一。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就贯彻《关于加强全省语言文字工作意见》下发通知。

    据悉,在2010年前,我省将完成在职公务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经测试没达标的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组织培训学习。将推广使用普通话逐步作为国家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上岗的依据之一,作为新录国家公务员的必备条件之一。

    同时,省语委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文化、商贸、邮政、电信、铁路、交通、医疗卫生等行业面向公众服务的从业人员,逐步实行持普通话等级合格证书上岗制度。

    省语委提出,“十一五”期间,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及公共服务行业要全面建立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培训制度,特定岗位人员实行持普通话等级合格证上岗制度。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学校教职工及服务业人员都要在工作中使用普通话。

[稿源:西部商报]
[编辑:王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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