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是我国古代伟大的防御工程,凝聚着古代人民的坚强毅力和高度智慧,体现了我国古代工程技术的非凡成就,显示了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甘肃保存有大量的长城资源,已确认的主要有战国秦长城、汉长城和明长城,分布在10个市30个县、市、区,延绵4000多公里,规模宏大,建筑形式多样,出土文物丰富,为研究西北地区历史、地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提供了十分宝贵的实物资料。
战国秦长城起自临洮县,经渭源、陇西、通渭、静宁4县入宁夏的西吉县,经固原市原州区,从彭阳县进入我省镇原县,经环县,从华池县向东进入陕西省吴旗县,穿越甘肃8县及宁夏3县。省内全长约640公里。
汉长城在我省有数条支线,主要筑于河西走廊,自兰州附近黄河岸边的兰州市西固区河口镇,沿庄浪河北上,越乌鞘岭,经过景泰、永登、天祝、古浪、民勤、凉州、永昌、山丹、甘州、临泽、高台、肃州、金塔、玉门、瓜州、敦煌等16个县(市、区),进入新疆罗布泊。省内全长约2000余公里。
明长城也主要修筑在河西走廊,起自嘉峪关,由西北向东南,经过嘉峪关、肃州、高台、临泽、甘州、山丹、永昌、凉州、古浪、天祝、永登、西固、皋兰、城关、榆中、景泰、靖远等17个县(市、区),从靖远进入宁夏。省内全长1400余公里。
此外,在一些不便于筑墙的山地,长城以烽燧的形式体现,形成烽燧线,甘肃境内主要有:河西走廊南部祁连山前山,从敦煌延续到民乐;兰州到甘南亦有城墙,有学者认为是明长城的一支;庆阳地区的秦直道沿线;华池和环县境内等。目前已发现的烽燧有1334座。
为加强对长城这一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2005年,国家文物局报国务院同意后印发了《“长城保护工程(2005-2014年)”总体工作方案》,决定从九个方面开展长城保护工作:开展长城资源调查,建立长城记录档案;编制《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制定《长城保护管理条例》,建立健全配套法规;理顺长城保护管理体制,明确长城保护责任;深入开展长城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长城保护科学研究,完成“长城及其保护管理研究”课题;科学制定长城保护修缮计划,完成重点地段维修方案编制和重点部位抢险工程;依法加强监管,严惩对长城的破坏行为;增加对长城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
作为长城保护工程最基础的工作,长城资源调查首先启动。鉴于我国长城东西部的不同建造方法和特点,国家文物局于2006年选择具有典型性的甘肃、河北两省作为试点。根据试点要求,我省文物局和省测绘局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和相关标准规范,选择临洮战国秦长城和山丹汉、明长城作为试点段。临洮段采取传统考古方式开展调查,山丹段则采取传统考古调查与测绘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两种方式对比后发现,测绘与文物调查有机结合,极大地减少了野外调查实地量测的工作量,提高了外业工作效率和测量精度,同时减少了调查的盲目性,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调查中对长城两侧较远范围内单体建筑的遗漏。试点工作取得了四点主要收获:一是获取了临洮、山丹长城沿线的基本信息,为全面调查提供了很多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做法;二是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调查方法;三是取得了文物与测绘部门协作的基本经验;四是制定并完善了相关制度、表格,形成了一整套工作和标准规范。
根据国家《长城资源调查工作总体方案》,2007年,国家文物局和国家测绘局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长城资源调查工作。我省文物、测绘部门联手行动,全省调查工作全面开始,2007至2008年上半年全力以赴完成全省明代长城资源调查,明长城附近的汉长城与明长城一并完成外业工作,战国秦长城和其余地区的汉长城调查工作同步启动。
调查对象及内容:全省境内历代长城及其沿线的烽燧、城障等和与长城及其附属建筑有关的遗迹、遗物。内容包括基本信息、环境信息和保护管理状况信息等。
工作机构:成立了省文物局和省测绘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省文物局、省测绘局及其所属有关省直单位和长城沿线各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导组和5个工作小组。
工作思路和技术路线:调查采取“集中领导、统一组织、分片调查、分别审核”的原则进行,全省分为定西-平凉-庆阳、武威-兰州-白银、张掖-金昌、酒泉-嘉峪关4个分片,由4个调查小组分别负责,以县域为单元进行调查和统计。
工作成果:省级成果主要是长度测量数据、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专题要素数据、重点地段与单体测量数据、调查登记表与汇总表、记录档案、历代长城分布图、长城资源调查报告;国家成果是长城记录档案、长城资源调查工作总报告、长城资源信息系统、全国长城分布图、长城重要地理信息。
目前,全省长城资源调查野外工作已经全面开始,将用3年时间完成全部调查任务。届时,我们将获得全省长城最权威准确的长度数据,建立起长城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数字长城”正在走近我们!
[稿源:甘肃日报]
[编辑: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