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前,为了结婚,他们和法律开了个“玩笑”,偷梁换柱地丈夫用哥哥名字办理了结婚证;17年后,当他们感情破裂想要摆脱这段婚姻的时候,却被法律撞了一下“腰”。8月4日,湖南长沙县北山镇西湖村的朱建平和丈夫江海泉分居已经快两年了,为了断绝十七年的夫妻关系,她跑当地民政办不下十几次,但至今办不了离婚手续。
原来,17年前,朱建平(岳阳市平江县人)和长沙县北山镇西湖村村民江海泉相识了,虽然江海泉要比朱建平小3岁,但是两人一见面就产生了好感并迅速确立恋爱关系。1989年4月,两人准备办理结婚手续。但当时江海泉还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几个兄弟一商量,就偷梁换柱地让江海泉用三哥江明刚的身份证办理了结婚证。但结婚证上的照片用的是江海泉的。
据朱建平回忆,当发现结婚证上男方的姓名并不是自己的丈夫时,心里也曾闪过些许不快,但经过江海泉解释,她很快释然了。结婚一年后,两人生下了一个儿子,除了耕田种地外,江海泉还跑跑货运的生意。家里有了积蓄后盖起了一栋两层小楼,日子过得似乎越来越有滋味。可两人性格上的差异却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影响到彼此的感情,2005年底,江海泉终于离家和另外一个女人生活在一起。 (图文/CC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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