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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昨日公布施行

http://www.gscn.com.cn   2006-3-23 8:25:09   字体: 【 】 [添加到收藏夹]

    新华网兰州3月22日电(李永武)日前,兰州市政府研究通过了《兰州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并于3月22日公布施行。《办法》确定,兰州市300余万亩林地封山禁牧。

    兰州市共有土地面积1962万亩,其中林业用地786万亩。《办法》确定的封山禁牧范围包括:连城、奖俊埠、兴隆山、阿干、关山等国有天然林工程区;市区南北两山及国有、集体、个人林场的公益林区;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有效保护区及野生动物保护区、湿地保
护区等林业工程区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幼林地和部分宜林荒山;高速公路、铁路绿色通道工程区,总面积共300多万亩。

    《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在封山禁牧区内擅自采矿、挖砂、取土。同时,护林组织可聘用专职护林员,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要追究刑事责任。 (完)


[稿源:新华网]
[编辑:宋隆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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