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兰州市共发生交通事故489起
兰州晨报讯(特约记者吴存庆记者石玉龙)6月28日,记者从兰州市交警支队获悉,上半年全市共发生按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489起,造成143人死亡,482人受伤,其中私家车致死56人。
据了解,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原因。超速行驶、酒后驾驶、逆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违法占道行驶、违法装载、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等9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共造成事故352起,致死93人,分别占总数的71.98%和65.03%。其中未按规定让行致死33人,超速行驶致死28人。傍晚至夜间的重大事故突出,晚6时至凌晨2时,共发生事故211起,致死68人。由于交警部门加强了打击力度,逃逸事故下降,全市共发生驾车逃逸、弃车逃逸事故21起,致死12人,伤12人。公路死亡事故上升,共致死81人,占死亡总人数的56.64%。其中,国道、省道、县道、乡村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分别致死48人、13人、16人和4人。刮撞行人、翻车和坠车事故上升,发生刮撞行人的事故42起,致死15人;翻车、坠车单方事故21起,致死23人。私家车、货运车事故突出,分别致死56人和35人,比去年大幅上升。
[稿源:兰州晨报]
[编辑: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