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讯 近日,记者从兰州市创建规范化药房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会议上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共收集上报(ADR)检测报表310余份,另有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8例,达到每百万人口100份以内标准。目前,我市通过快速在线实时报告,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严重事件,保证了公众合理、安全用药。
目前,我市实现了(ADR)监测电子报表,为及时评价和有效利用相关信息创造了条件。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只是依法对已批准上市的药品进行安全性监督、促进合理用药的一种手段。市药监局以开始延伸药品质量投诉举报受理服务功能,设置ADR报告专线,建立鼓励个人主动报告ADR机制,提高公众对ADR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发动公众积极参与ADR监测工作,形成监管部门、涉药单位、公众三方参与的ADR监测格局。
据了解,长期以来,相当一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药品使用单位对药品不良反应存在一些错误认识,不能正确客观对待药品不良反应。当出现药品不良反应时,无论是医生还是患者一致认为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一定是药品质量问题,把责任推给企业。而生产企业对药品不良反应也担心是自己的产品质量有问题,不敢报、不愿报,采取回避方式。还有一些人认为,发生药品不良反应是病人个体差异造成的,与治疗无关,用不着报告。有人把药品不良反应与医疗事故划等号,认为是医生责任心不强或失误造成。所以,有的医生害怕影响个人和医院的形象,而隐瞒不报。这些问题的存在困扰并影响了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药品不良反应的正确把握,导致了一些医疗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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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