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首例软件“虚假宣传”官司落幕
兰州晨报讯 4月10日,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我省首例软件“虚假广告宣传”官司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中国金蝶的上诉,维持原判。
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金蝶)开发制造金蝶K/3人力资源系统软件产品后与兰州金蝶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兰州金蝶)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兰州金蝶成为中国金蝶软件的销售商。两年后兰州金蝶以中国金蝶虚假广告宣传的商业欺诈行为给其造成经济损失为由,将中国金蝶起诉到兰州中院。
2006年12月25日,法院对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中国金蝶虚假宣传产品性能,遂判令中国金蝶赔偿兰州金蝶有关经济损失6万元。中国金蝶不服,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记者 郝冬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