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大二院基建腐败窝案尚未审理完毕,又传出兰州商学院基建处原处长尹国兵因基建涉嫌受贿38万元而被提起公诉的消息,的确让人有些吃惊。当一向以圣洁的“象牙塔“自居的高校接二连三地曝出丑闻,我们就完全有必要正视高校中存在的腐败问题了。
基建环节几乎是所有行业的“腐败温床”,只要搞工程项目,都有机会滋生贿赂犯罪。但是以前这种犯罪在人们的印象中,往往集中在什么企业或一些管理部门上,很少听说与高校沾边。但事实是,高校也是“重灾区”,除了基建,还有采购、招生以及学术腐败。究其原因,和其他领域腐败一样,都是由于权力缺乏监督所致。综观我国高校系统,与西方国家不同的,其权力结构是以行政管理机构为中心的,而且随着高校独立法人地位的确立,高校行政机构在招生录取、经费使用、学科发展、项目安排、物资采购、干部聘任等方面拥有的自主权越来越多,而作为学校主体的教师学生却难以对此进行任何监督,甚至根本不知道这些机构在干什么。行政机构大权独揽和监督缺位,必然滋生腐败。比如说,近年来落马的陕西7名厅级高校干部中,有6名就是因在基建工程上受贿。
教育腐败的背后,实质是权力腐败。哪里有不受监督的权力,哪里必然就有横行的腐败。但相对于其他行业,高校腐败更容易让民众感到心凉,因为它使得人们对原本神圣的高教事业产生不信任感。但如果简单地把高校腐败归结为官员个人道德水准低下,仅仅停留在打击的层面上,就显得有些薄弱了。当务之急是要变被动查处为主动防范,把遏制腐败变为预防腐败。一方面尽可能减少行政权力对资源配置的垄断、对市场交易活动的干预,使权力租金不复存在,另一方面建立起约束行政权力的有效制度安排,既有自上而下的监察,又有自下而上的监督,才能在制度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高校这片净土一定要守住,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稿源:兰州晚报]
[编辑:薛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