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讯 今年,我市2.55万绝对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到2008年,城区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面达到80%。4月11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关于帮助残困群众缩小残健差距的实施意见》已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批转下发。
住房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目前,我市有残疾人19.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9%。《意见》提出,2007年,全市2.55万绝对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2011年,基本摆脱贫困,城镇贫困残疾儿女登记失业率控制到20%以下;2008年城区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面达到80%;2009年前,基本解决人均住房8平方米以下残疾人的住房问题;2014年,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绝大多数残疾人和健全人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目标。
每年发展一批扶贫基地
《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每年发展一批投资少、见效快、辐射面广、符合残疾人特点的扶贫基地和项目,辐射带动贫困残疾人在种植、养殖、加工和多种经营上下功夫,努力增强贫困残疾户的“造血”功能。每年至少落实一个残疾人扶贫项目。农行等金融单位要与残联共同建好康复扶贫贷款项目库,帮助贫困残疾人以最优惠的条件得到贷款扶持。
城镇廉租住房优先安排
各级政府要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以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提高廉租住房保障。2009年,努力使全市享受低保的残疾人住房困难户实现“应保尽保”。建设部门在城市住宅建设开发、危陋房屋改造中,在同等条件下,要适当增加残疾人住房安置费、搬迁费、并在地点、楼层上给予照顾。城镇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要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
设立普通小学特教班
我市三县及红古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在“十一五”期间设立普通小学特教班。要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贫困寄宿的特殊教育学生,由市、县区财政按比例分担,每生每天补助5元;对当年考入高中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院校的城乡低保户的残疾学生和残困家庭子女,市、县区两级按600元至2000元给予一次性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入学。
[稿源:兰州日报]
[编辑:叶国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