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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学生赶出课堂 违反义务教育法

http://www.gscn.com.cn 2006-12-23 9:08:20 字体: 【 】 [添加到收藏夹]

  学校不得挤占音乐、体育、美术和社会实践等课时;绝不允许个别老师将部分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赶出课堂、甚至劝退。一旦发现劝退等行为,将严肃查处。这是记者昨日从兰州市2006年度教育质量分析会上获悉的。

  高中入学率创六年最高

    会上,兰州市教育局通报了2006年全市教育质量情况。与以往相比,今年兰州市高中阶段入学率为81.23%,比2005年提高5.38个百分点,是近6年来涨幅最大的一年。兰州市高考录取人数今年达到16125人,比去年增加2186人,录取率为49.97%。

  不得减少音体美的课时

    2007年,兰州市教育局将加大依法治教的力度,重申义务教育阶段不得随意减少非考试科目的教学时间,尤其是不得挤占音乐、体育、美术和社会实践等课时,也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 兰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张正华在会上强调,随意将学生赶出课堂、劝退的行为违反《九年义务教育法》,今后绝不允许再次发生。这种现象今后一旦发现,严肃查处,绝不手软。

  5年内排除11万M2教学危房

    从明年起,兰州市教育局争取在5年内排除移交到地方的企业学校现存的11万平方米危房。建设一批寄宿制小学,保证各乡镇至少建成1所寄宿制初中,人口密度大的地区,可考虑建设一些九年制寄宿制学校。  本报记者 夏苗 为您报道 [稿源:西部商报]
[编辑:王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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