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在兰州市综合治税动员大会上获悉,从11月10日到12月10日期间,市地税部门将对全市所有定期定额纳税户(不包括交通运输业)共 6000多户的纳税定额进行重新核定和调整,核定调整后的纳税定额将从 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张津梁、哈全玉、李森洙等领导出席了会议。
据悉,在核定期间,定期定额纳税户要在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将经营行为、营业面积、雇佣人数和每月经营额、所得额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申报项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将根据定期定额户申报情况,综合考虑其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按照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盘点库存情况发票和相关凭据、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等方法核定应纳税营业额,并计算应纳税额。
对拒绝或阻挠税务机关依法检查、核实或调整纳税定额的纳税户,税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对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的,将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并对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逾期仍未缴纳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以暴力、威胁方式拒不缴纳税款的,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还将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上,省长助理、市长张津梁强调,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实现三个方面的阶段性目标:一是税源控管力度明显增强,初步解决涉税信息不畅、税源不清、控管乏力、征管不到位等问题;二是治税环境明显改善,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普遍提高,依法纳税、协税护税意识普遍增强;三是税收增幅明显提高,特别是一些难征的税种,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有较大增长。 记者赵亚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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