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在甘肃调研时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不断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考察期间,张耕同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苏荣,省委副书记、省长陆浩,省委副书记陈学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德奎等领导进行了工作会谈。
11月21日至24日,张耕在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的陪同下,顶风冒雪,先后深入到他的工作联系点临夏县人民检察院以及兰州、天水等地考察工作。张耕充分肯定了甘肃检察机关各项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更好地为党和国家的大局服务。要认真学习领会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站在全局的高度认真思考如何将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
要认真处理好案件数量、质量和力度之间的关系,在加大查处各类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的同时,密切关注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老百姓关注的,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协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检察机关应有的作用。要强化检察机关先进性建设,探索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完全信赖的队伍。
要深化对检察工作主题的认识,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着力在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上下功夫,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开展。检察机关要加强作风建设,严格依法办事,廉洁从俭,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要继续抓好检察机关专项整改工作,并与落实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要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接受新闻舆论的监督,不断加强内部监督,不护短、不遮丑。
考察中,张耕还重点就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情况、审讯工作中的同步录音、录像及涉法、涉检上访等工作进行了调研。张耕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总结人民监督员工作试点以来所取得的成绩,不断探索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有益经验,全面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落实。对于涉法、涉检上访问题,只要是检察机关确有错误的,要不折不扣、旗帜鲜明地予以解决,该纠正的纠正,该赔偿的要赔偿。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提高审讯人才素质,转变执法观念,大胆实践,勇于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