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酒泉市粮食局局长与交通局副局长共同贪污案今日开审
兰州晨报酒泉讯(记者董开炜)记者9月4日从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酒泉市粮食局原局长柏长青与酒泉市交通局原副局长盛发明相互勾结贪污一案,9月5日上午将在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两名涉案人员是酒泉市司法部门今年以来查处的最高级别的职务犯罪官员。
现年43岁的柏长青案发前担任酒泉市粮食局局长、党组副书记(正县级),48岁的盛发明原系酒泉市交通局副局长(副县级)。检察机关初步查明,2007年8月,柏长青因购买个人住房而“囊中羞涩”之时,酒泉市政府干部刘某向他提供了一条来财之道:以交通单位的名义申报可以从省财政厅争取到资金。得此信息,柏长青找到与其私交甚笃的盛发明想办法。盛发明心领神会,安排下属单位酒泉汽车东站站长兼酒泉新运通汽车运输公司经理何某炮制申请报告。随后不久,何某以汽车站的名义,以“申请解决汽车东站站务设施维修补助资金”为由,向肃州区财政局递交报告。在盛发明等人的协调下,该报告经肃州区和酒泉市两级财政部门转至省财政厅。2007年12月24日,肃州区财政局收到省财政厅拨付20万元资金的批复后,在柏长青、盛发明的授意下,何某以购买设施和材料为由,于2008年1月3日将其中10万元通过新运通汽车运输公司账户转入酒泉金盛钢结构工程公司,1月7日又将另外10万元电汇至另一家公司账户。酒泉金盛钢结构工程公司收到资金后,给柏长青开具了面值10万元的现金支票。拿到几经周折折腾来的10万元,柏长青给付盛发明2万元,又给何某好处费7000元,其余7.3万元则用于其支付个人购房款。
2008年7月,酒泉市检察院获知线索立案侦查,7月15日,柏长青、盛发明因涉嫌贪污犯罪被逮捕。案件侦查期间,两名嫌疑人如数退还赃款。
[稿源:兰州晨报]
[编辑:魏奇峰]